颜。
仇苗儿从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食物。
排骨的香气扑鼻,肉里浸满了酱汁,连硬邦邦的骨头都味美鲜香,别说吃肉了,她连骨头都想嘎嘣嘎嘣嚼下肚;雪白的米饭更是颠覆了仇苗儿的想象,好香好香,入口还有丝丝甜味,比烤土豆好吃一百倍!
仇苗儿连汤都没留,她吃完后看向狼崽子:“你……不吃?”
玄琅:“……”
仇苗儿咽咽口水,她平日里和狼崽子两看生厌,没别的,单纯地“争宠”,此时,苗儿小姐声音放软,友好社交:“要不,我帮帮你?”
天呐,三块大骨头,一碗白米饭,这狼崽子竟然不吃。
他果然不是【狼吞虎咽】!
玄琅:“……不。”
仇苗儿难得好脾气:“你看你也不吃,放着多浪费,我……也是好心……”
狼崽子犹豫半天,他没吃过东西,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吃。
秦步月看向小狼,她其实挺希望他吃东西的,从精神体上看,狼崽子至少有一半是人。
标签吃标签,人还是要吃东西的,她希望狼崽子是人。
当然,她不会强求他。
玄琅察觉到秦步月的视线,直接用手拿起了酱骨头。
秦步月鼓励地看着他。
仇苗儿一脸的痛失所爱。
玄琅学着秦步月的样子咬了下去。
他一顿。
秦步月莫名紧张。
小苗儿黑亮的双目,因大骨头的“死亡”,而失去高光。
秦步月:“好吃吗?”她问得小心翼翼。
玄琅用实际行动给了她答案,他三下五除二把酱骨头、白米饭和汤汁,吃了个干干净净。
秦步月松了口气。
还以为小狼不爱吃东西,看来只是没吃过,不知道食物的快乐。
小狼:“呜……”还想要。
仇苗儿这会儿和他心有灵犀,也眼巴巴看向秦步月。
秦步月在他俩眉心,一人弹一下:“晚上再吃。”
他俩长这么大都没吃饱过,一顿吃太多,会伤着身体。
秦步月也觉得这排骨米饭好吃,不过她向来克制,只吃了个七八分饱:“走了,带你们去买衣服,嗯,先坐车。”
身负近六千的“巨款”,秦步月出手阔绰。
这点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指望改善避难巢生活是不可能的,暂时用来熟悉地界了。
接下来的几天,她带着两小只在外城七区玩了个遍。
坐飞车、泡汤泉、逛商场……
甚至还带他们去看了电影,去了个游乐场,住了次酒店——酒店开了两间房,但小狼不肯自己去住,于是三人挤在一间屋了。
好在绿洲没那么多讲究,酒店连身份登记都不用。
苗儿买了顶漂亮帽子,秦步月倒是想给她买假发,一看价钱……罢了,先用帽子凑合,等姐姐赚了大钱再说。
这些天,秦步月基本了解了外城第七区的情况。
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人是喜欢规则的,混乱和无序会带来不安定,除了极个别的标签,普遍民众对红尘无疆,怨声载道。
即便有‘无私’圣女的赐福,也有不少人厌恶了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尤其是有儿有女的家庭,因为猎捕“肉鸡”的存在,甚至都不敢让孩子出门。
因为俩崽子喜欢,秦步月每天都带他们去老东家排骨店。
他们三人很打眼,尤其是略作收拾后,狼崽子哪怕用鸭舌帽子遮住了红色竖瞳,高挑的体型也还是很招人,苗儿依旧像个假小子,秦步月习惯了戴口罩,但她体型太好,哪怕衣着宽松,也挡不住姣好的体态,单单是个背影就让人过眼难忘。
老东和媳妇儿都记住了这三个年轻人,知道俩小的胃口大,每次都偷偷多加一块。
秦步月留意到了,走前都会多留点小费——小本生意不容易,而她的缺钱只是暂时的。
老东和媳妇儿对三人的印象越发好了,这才七八天功夫,已经颇为熟悉。
中途秦步月回过几次避难巢,他们有小狼的金门,只要“定好位”,来回是很方便的事。
这天,秦步月已经打听了不少关于预见南山的情况,准备吃过午饭,去最近的交易所试试水。
她攒了不少抽象标签,现在缺的就是稳定的出手渠道。
三人刚进老东家排骨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