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于日里,天光耀目。
大街上走着两个人,一雍容华贵,一布衣蓬头,结伴而行。
三花公公这个人,就是爱胡攀亲戚乱拍马屁,因此慕容公子打发他回了皇宫,以免败坏了喝酒的兴致。在三花公公面前,慕容公子说的话确实是比老皇帝还好使,这一点方殷已经见识过了。三花公公都哭了,跪着求恳,抱腿撒娇,也没有用。慕容公子一官半职也无,却是说一不二君王气度,方殷亲眼看到他将三花一脚踹开并上前啪啪扇了两个耳光,更是骂了三个字——
贱!贱!贱!
三花活该,犯贱找抽,却也使得方殷见识到了慕容公子的另外一面。
心思百变,一人千面,此时又是一面。
慕容公子信步而行,不疾不徐,眼前无一物,目光是虚无。使得方殷在他身边,就像是一个小小跟班,一个下人一个奴仆,尽管二人是齐头并肩。也非服饰姿容,而是气质风度,他是明月高悬他是日在中天谁人走在他的身边也是一样,黯然失色。换句话说,慕容公子身边走着的是谁并不重要,街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尽多仰慕爱慕倾慕,也有羡慕嫉妒恨,使得方殷完全被忽视——
能够走在慕容公子身边,本就是一种荣耀,许多事情方殷都不知道。
就如同这一次请客,请的方殷。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慕容公子从不请客,这是平生第一次。
他不说话,方殷也不说,人生地不熟。正好由他带路,到处走走看看风景。年关将至,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处处繁荣昌盛景象,战事已定天下太平,京城之中一派安乐祥和。大城市,就是不一般,街道是由大块石板铺就,平整宽阔,可容四车并行。而屋舍楼阁多以石木所建。青墙黛瓦。雕梁画栋。精美而大气,整洁又古朴,左右老树虬枝映衬飞檐斗拱。前方长街笔直竟是一眼望不到头——
这就是京城,长街一隅,望眼便见其大,可知万千繁华。
街上有人,来来往往,但所有人都退避三舍,无论爱恨,慕容公子都是值得敬畏的人。
便就招摇过市,如入无物之境。
方殷走在他的身边,很有一种狐假虎威的感觉。何以如此方殷不知。但想必这般偌大威势不是一朝一夕得来,京城之中是有关于慕容公子各种各样的传说,好坏都有,褒贬不一。忽然清静了,无人高声语,慕容公子所到之处向来都是这般,他是孑然一身,却似帝王出游。无数道目光投射过来,热烈坦然有之,遮遮掩掩有之,喜好有之厌憎有之,亲近有之不屑有之,畏惧有之惊奇有之——
一面镜子碎了,又有一面镜子,慕容公子就像是一池深不见底的水,同样可以照见人心。而方殷终于也被人们注意到了,就像是一池碧水上面飘着的一片枯叶,以突兀的,格格不入的姿态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是谁人?这是谁人?”人们恍然,惊觉,猛醒,尽管那个陌生的青年并不张扬,从来都是保持着低调:“小侯爷!小侯爷!是将军府的小侯爷!”
只因为,慕容公子的身边从无一人,与之结伴而行。
一个大名人的身边,走着一个小名人,方殷终于知道这一条路并不好走。
待及入一窄巷,方殷松一口气,又擦一把汗:“侯爷侯爷,给人当猴儿看,那滋味儿可真是不好受!”
慕容公子点点头,笑道:“习惯就好。”
穿过窄巷,又入长街,这一条街却是闹市,茶馆酒楼摊位林立,人头攒动密集如蚁,眼前尽是茫茫人海,耳中已是听不分明。久违的感觉,熟悉的味道,菜的清香酒的甜香肉的浓香还有汗的臭香水粉胭脂味道,小贩的吆喝声是此起彼伏夹杂着路边面摊丁丁当当锅碗瓢勺,那样熟悉又是那样亲切,使得方殷一时失神:“呵!”
却也恍如隔世,一如大梦初醒:“不得了不得了,了不得也不得了!”一朵莲花出污泥,浊世翩翩佳公子,闹市之中更见慕容公子风采:“呼啦啦!哗啦啦!”说是身无立锥地,生生闪出一条路,直如来时一般,一路畅通无阻,慕容公子要从这里走过只因这里离得朝云暮雨楼最近,却是吓到了方殷:“慕容公子!慕容公子!慕容公子来了!”慕容公子来了,所有人都惊了,鸡也不飞了狗也不跳了,就连小孩子都不哭不叫了:“嘘——”
有一种传说,慕容公子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有一种传说,慕容公子是一个慷慨又仁义的大善人。
做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做一个名人,有人夸你,就有人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