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好看,因为他已经知道,那个暗中对他出手的人,真面目到底是谁了。
“竟然是威尔逊·菲斯克!这下可麻烦了。”
威尔逊·菲斯克是何许人也,罗森自然是十分清楚,其他人可能会被迷惑,认为那家伙只是一名热衷于慈善的香料商人,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威尔逊·菲斯克的真实身份,是制霸纽约地下世界的霸主之一,其心思缜密,智慧远超于常人,本身的战斗力也十分不俗,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力量惊人,能徒手打穿一面墙,更是曾经只用一对拳头,就活生生的将一个大男人锤成了一团肉酱。
罗森看了眼系统面板,他的近身格斗只有中级,明显不可能在肉搏战中战胜金并,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了大师级别的枪法,谁还需要近身搏斗?
心里思索了一阵,罗森决定重操旧业,他走下楼梯,去地下室里翻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手提箱,箱子里装的,正是他花大价钱定制的一把多口径栓动狙击步枪。
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毛病,罗森换上便服,没有叫司机开车送他,一个人提着手提箱离开了别墅,开始朝曼哈顿西中城,也就是地狱厨房的方向走去。
没错,他打算直接杀了金并,毕竟最高端的“商战”,往往只会采用最朴素的方式,譬如说投毒、抢公章、互殴
而罗森的选择,就是暗杀,只要杀了金并,一切就一了百了,他就再也不用担心,后续可能会出现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