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有个明显的弱点:
郑彬是一个警察。
作者有话说:
读者们!
这是我最后的存稿了!
你们收下吧!
曾有朋友建议我修正老王的形象,觉得男主这么“反面”
恐怕不太好。
但我琢磨了一下,我自己就是个带恶人社畜,老王又能带善人到哪里去呢,况且要是写个伟光正男主的话,干脆让郑彬这个队长当主角好了嘛,一转传统刑侦推理套路hhh
化冰(上)
飞溅的鲜血让郑彬大脑一片空白。
他没想到这种事又一次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
东埠棚户区。
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儿,东埠贫民窟。
商贾皆趋之若鹜,政要似过江之鲫,疾驶的豪车碾过崭新的百元大钞……这座北方都会富庶至此,敛财如山,却仍不肯让所有人都能分得一抔。
贫富分化在东埠是如此严重,势利的金钱只会一股脑涌进富人手中,一栋几十层高的写字楼就足以分割出两个世界:顶楼衣着光鲜的高级白领喝着咖啡,思考如何在今晚的商宴中艳惊四座;楼底衣着破旧的劳苦大众捡着垃圾,计算能不能在晚饭中给孩子多添块肉。
这些疲于生计的所谓的“底层人员”
,就聚居在城区边缘的棚户区中。
?倾城?
旧城改造工作推进了这么多年,这片棚户区却还是在原地屹立不倒,里面的人不肯迁出低廉的租房,外面的人居然就真的将他们弃之不顾。
看这偌大一座东埠,胴体美丽而肢端溃烂,不思如何疗愈,竟只是砌道长墙用以遮羞,将城市丑陋的边缘隔离出市民的视线。
——郑彬实在不想来这里。
事实上,恐怕所有警察都不愿来。
警察能智斗顽贼,亦能勇擒恶徒,却依旧对棚户区里的一切束手无策,身临此处除了让自己的心脏不断揪痛外无法可做。
世间无奈众多,一腔热血有时也不得不冷却片刻。
今天若不是为了查案,郑彬肯定不会带着顾怀天进入这片棚户区。
先前结合法医尸检所得的年龄身高死亡时间等信息,一队在失踪人口库中检索出了几个疑似目标,排查到最后,就只剩失踪多日的洪招娣。
这个女人现年三十二岁,无业,失踪前就租住在棚户区。
如郑彬所料,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果然一时应付不了接下来的工作。
顾怀天本身家境不错,又被分配到东埠这座繁华都市实习,之前哪曾见过这般毁败光景:堆满垃圾的地面污水横流,衣衫褴褛的老者一路乞讨,不时还能看到肢体残缺的人踟蹰而过。
棚户区与城区的巨大反差令顾怀天震惊不已,内心翻涌的悲悯折磨得他痛苦不堪,当被要求向这些人打听洪招娣时,仅是远远望着那些麻木浑浊的双眼,就让实习警察丧失了朝他们迈出一步的勇气。
郑彬心里也不好受,但这是在东埠工作的必要历练,于是他还是板起脸,一边呵斥自己的徒弟一边催他快去问话。
于是郑彬一共犯了三个错误。
他不该为了低调行事而换下警服便装出行;
他不该为了锻炼徒弟就只带着顾怀天同行;
他不该在治安堪忧的棚户区引起别人注意。
——等到郑彬有所察觉的时候为时已晚,四个持刀的人已经向他和顾怀天包围过来。
虽说未免憋屈,但任务在身不好节外生枝,于是郑彬掏出钱包放在地上,拉着顾怀天后退了几步。
然而那四个身材瘦弱的男人似乎并非求财,口中怪叫,挥舞着砍刀冲了过来。
骂了句“哪有拦路抢劫直接奔着灭口来的”
,郑彬闪身躲开劈来的刀刃,一脚踹在那人后腰上。
身旁的顾怀天不遑多让,小伙子刚出警校,身体素质正值巅峰,一记鞭腿直接踢得另一个人头昏眼花。
随后师徒二人拉起架势,很快便利落地摆平了剩下的两个。
不过今天的侦查任务这下也告吹了。
郑彬叫顾怀天立即报警,自己动手扒掉了这四个“劫匪”
的外套。
说来奇怪,四个男人刚才还张牙舞爪一副要拼命的架势,被撂倒后却莫名乖顺起来,也不挣扎也不反抗,任由郑彬将他们反剪双手用外套捆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