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鬼哪有那么容易遇到,所以倒霉的往往是新下葬的尸体。
至于为什么一般选新下葬的?
别人下葬都不闹旱,就你下次闹旱,那不把你的坟扒谁的坟?
《明史》:旱,即伐初葬者冢墓,残其肢体。】
大明,洪武年间。
“咱不是在大明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了吗?”老朱怒气冲冲的对着官员喝问。
“是不是你们没有严格执行!”
官员也是有苦难言,陛下您也是苦出生,还放过牛、当过乞丐……
这是我们严不严格执行的问题?
马皇后刚想劝,就见朱元璋打了个眼神。
马皇后瞬间明了,嗨,又想找个理由吓唬一下官员。
【而且人们渐渐发现,开棺不腐的尸体往往都是干的,那怎么人家都烂了,就你不烂呢?
,!
是谁指使你不烂的?你不对劲。
于是乎,旱魃的形象就逐渐从女神变成了干巴巴的尸体。
人们从打旱魃逐渐变成了打干尸,称为‘打旱骨桩’,每当大旱来时,就会有至少一个坟头倒霉。】
【选坟头也很讲究,一个是以火照新葬坟,如有光焰,掘墓后死人有白毛变体,那就是旱魃。
再一个是别的地方都旱,就你家坟头土湿,那应该也是旱魃,直接刨坟开棺,钉尸焚天。
《旱魃辨》:辄以新冢上微湿者,即以为魃。】
【当然,谁家也不喜欢被刨坟,清嘉庆年间,山东高密就有一个村民因为被刨坟怒而告官,一直闹到了刑部。
官员人都麻了,这案子根本没有先例能参考,最后直接判了个带头扒坟的一个死缓。】
清朝,嘉庆九年。
山东高密李宪德的新坟并烧毁尸体用以求雨,李宪德的亲属阻拦不得,十分悲愤,将掘墓的人全都告上公堂。
县衙没法判,一级一级往上推。
这起案子到了刑部,刑部如天幕所说一般麻了。
不判吧,挖坟了。
判吧,几百年民间都这样过来的。
没办法,案子又摆在嘉庆的案头。
思索半天,最后带头掘墓的仲二被判以“拟绞监候”罪。
为此嘉庆降诏修法:“僵尸久变旱魃之说,本属无稽之谈,乡曲小民,为谣言所惑,做出掘墓毁尸,伤天害理之事,情节殊为惨酷。”
【基本上来说,把旱魃和僵尸结合起来这种行为都是在较晚的明清时期才开始出现,那么在这之前有没有僵尸?僵尸又是怎么出现的呢?
其实我们去查阅文献的话,僵尸是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从‘不腐作祟’到‘出棺害人’的成长流程的。
《明清旱魃叙事与魃鬼事象异化的社会机制》:僵尸的枯干形状,也令人联想到干旱和造成旱灾的旱魃,那么,其与旱魃的联系就更加昭然若揭。】
【在唐代之前,人们对于僵尸的描述并不是诡异而是凄惨。
在那个时候,僵尸所代表的惨烈程度基本上就等于人相食。
《史记》:僵尸千里,流血顷亩。
《旧唐书》:合境凋残,僵尸相属。
《文苑英华》:僵尸血流,胔骼成岳。
从字符里就能看得出来,满本都写着:百姓苦,苦啊苦。】
【那个时候人们已经对于尸体不腐这个事情有了一定认知了,那就是非常的不吉利。
《异苑》:盖亦僵尸,数千年不朽者。】
【我们中国人的死后观念受到先秦两汉‘尸解升天’观念的影响,尸解虽然不如白日飞升,那也是一种顶好的去处。
一个人死了之后,如果不走白日飞升的路子,那最好要腐烂的只剩下个衣服。
比如《洞仙传》中所记载的尸解仙:要不就是开棺无尸,要不就是只剩空壳。
因为按尸解的理论,只有先托形尸解才死后复生。
《后汉书.王和平传》:假托为尸以解化也。】
【如果你只是单纯的尸体不腐,那一定是有什么大怨气,大冤屈才让你既不想升天,也不想复活。
比如陕西有位妇人,年芳十九,为了对抗包办婚姻,不惜毁容明志,最后被亲人诬告而死,死后尸体上乌鸦盘旋,盛夏暴尸十日不腐,搞得境内全年无雨,最后太守以少劳之礼祭祀,才得以安抚。
《十六国春秋·陕妇人》:此妇毁面自誓终身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