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骑马的时候,因为大腿根儿不停地跟马鞍摩擦,一整晚下来,已经被磨得稀巴烂。
有好心人就帮忙脱掉裤子,给伤口涂抹了金疮药。
做完这一切,又给萧麦盖了一张毯子来遮羞。
“我这是被人救了吗?”
“对啊,你得感谢张小姐,没她拿主意,你这会儿还在路边躺着呢。”
萧麦昏倒之后,红鬃马又跑了一段路,直到他从马背上坠下来。
这时,一队人马从旁经过,见到倒伏在路旁的萧麦,就向张小姐汇报。
骑马骑到磨烂大腿根,还精疲力竭地躺在官道旁,正常人都能意识到,大概是遭遇了追杀。
换成别人,或许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可张小姐心地善良,命人医治过后,还把自己放到车上,一起赶路。
萧麦一瞬间就想明白了,自己昏倒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兄弟,我叫萧麦,落木萧萧的萧,五谷杂粮的麦。阁下怎么称呼?”
“哈哈,还阁下呢。我就一镖师,名叫魏春,是扬风镖局的人。”
“镖局——那你们是一支押镖队了?”
“嗯,我们受秦老爷所托,护送他未来的儿媳妇,也就是张小姐,进京跟秦公子完婚。”
萧麦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下。
“这十几辆车,都是张小姐的嫁妆?”
“啊?”魏春不解,抬手在萧麦面前挥了一下,“你咋知道有十几辆车?”
“听出来的。”萧麦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准确地说,是十二辆车。车夫、力夫、镖师,所有随行人员加起来,大概五十多个吧。”
“……”
魏春完全不相信,人的耳力能强到这种地步,不由对萧麦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萧麦理解魏春的心态,换成自己,也会觉得,是有人提前通风报信,才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魏兄,你从地上捡几颗石头,握在手里,扭两下,我就能通过摩擦声,猜出总共有几颗。”
“我试试。”
魏春捡石头时,故意用手捂住,连他自己都不知捡了多少。
“你猜。”
“没声音可听不见,扭两下。”
魏春扭动手指,发出咯咯的细微摩擦声。
“八颗。”
“这么快?”
魏春摊开手掌,数了一下,顿时面露惊喜:“嘿,萧兄是个人物哎!”
“过奖。”
“话说回来,还不知道萧兄的来历呢?”
“我乃苍南人士,之前在京城边的梧都县定居,后来被人追杀,才逃到这里。”
“被什么人追杀啊?”
萧麦想起沈红梅曾自称“戾火圣女”,于是说道:“一个我不认识的江湖邪派。”
“为什么追杀你?”
“看我不顺眼呗,哈哈。”萧麦无奈地笑笑。
“是江湖邪派的作风。萧兄放心,张小姐已经吩咐过,只要你问心无愧,我们就保你平安。”
“这么好?”
死里逃生,萧麦对伸出援助之手的恩人很感兴趣。
“张小姐,究竟是什么人物啊?”
“不是刚说过,张小姐是秦公子的未婚妻。至于秦公子,来头可大了,他在捕门做掌旗呢。”
“捕门?”萧麦若非双目失明,这会儿肯定眼前一亮。
他先前自称捕快之子,担心被人瞧出端倪,就一直没敢问关于捕门的事情,这会儿遇到一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镖师,那可不能再错过这个机会:“捕门,是做什么的?”
“兄弟跑江湖,居然连捕门都不知道?”
“不太清楚。”
“捕门,是朝廷网罗天下高手,组成的专门捉拿江湖重犯的衙门。凡是入了捕门的捕快,都可以穿朝廷统一发放的锦绣官服,所以道上都管他们叫‘锦衣捕快’。”
“我听说,有些锦衣捕快,不在捕门当差?”
“有。一些锦衣捕快,没有后台,本事也一般,就会被借调到其他衙门当差,之后跟捕门就没啥关系了。”
“原来如此。”萧麦料想,严智大概就是类似的情况,他出身捕门重光队,后来入了京兆府,但跟之前的同袍,还保持着较为良好的关系。
“对了,掌旗又是什么官?”
“锦衣捕快内分四等,校尉、指挥、掌旗、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