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要用这么淡定的口气说出来好不好?”
萧麦早就猜测,沈红梅一定会找到自己。
但猜测归猜测,现在有了余秀的官方认证。
萧麦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怎么办?”
余秀反问:“少侠之后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去京城,找份安身立命的事情做。”
萧麦没说出口,他所谓“安身立命的事情”,就是拜入捕门,成为跟余秀一样的锦衣捕快。
余秀点头:“既然顺路,以后就一起走吧。少侠本领高强,路上可以互相照应。待到京城,我会将此事上报,让捕门派人保护少侠。”
萧麦心头一暖,不禁问道:“我以为,说出与戾火教结怨之事,诸位便不与我同行了。”
“素来只有邪魔外道惧怕捕门的道理,捕门何曾惧过邪魔外道?”余秀说着,目光扫视众镖师。
显然,扬风镖局对戾火教是避之不及,但余秀当场定调,方捕头等人也就不便再说什么。
不知不觉间,夜色渐浓,明日还要赶路,于是众人各自散去。
萧麦躺在一张草席上,倾听黑夜的声音,感受洒在身上的月霜,幻想着玉盘高悬的景色。自从误打误撞闯入这个世界,他还是第一次,有机会静下心来,享受如此平静的时光。
只可惜,在这方美丽的夜空,始终蒙着一片挥之不去的阴云。
“唉,我何时才能拨云见日啊。”
此后两日,萧麦安心养伤,凭借着强大的自愈能力,他身上的箭创均已结痂,预计再过个五六天,就能彻底痊愈。
见萧麦恢复得这么快,余秀等人不禁怀疑:“少侠莫非与将门有关系?”
萧麦反问:“何为将门?”
“将门,是世人对‘护国将军府’的俗称。大将军被尊为‘将主’;他的门下弟子,则被称为‘将种’。萧少侠,你除了容貌不像,骑术、力量、坚韧、自愈力,都跟将种如出一辙。”余秀笑了笑,又指了指萧麦胯下的红鬃马,“连少侠的坐骑,都像一匹将马。力大无穷、不知疲倦,甚至还粗通些武艺。”
“容貌不像——莫非将种都长得奇形怪状?”
“是极。将种们在修炼时,会以特制的药水浸泡身体,这样做会让身体膨胀,面目扭曲,变得如同庙里的金刚力士。他们是天下武林人士的克星,一个将种碰上一个武者,除非武者自信能胜出将者几个大境界,否则绝不敢与之争锋。他们虽不会内力,但本身就力大无穷,意志顽强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继续战斗。寻常高手,都不愿与之交锋。”
萧麦不解:“咦,将种凭什么天克武者?”
余秀意味深长地说道:“萧少侠,不就克死了红袍怪?”
萧麦回忆了击杀红袍怪的过程:“难道是因为,将种都擅长骑马和暗器?”
“萧少侠,你能战胜红袍怪,不是因为暗器打得好,而是你能打能抗,意志坚韧,即使身披数十创,也能坚持苦战。红袍怪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武者,一旦脱离甲胄,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标准的武者,被打中一下就完了?”
萧麦顿时想起,当初跟王无忧一战,薛、徐、严似乎都特别脆,稍微受点伤,就无法再继续战斗。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武者受伤会导致经脉闭合,让内功无法施展的道理,只是隐约察觉,系统把“韧性”这个词条,单独列出来,与根骨、经脉、血肉、感官这种神属性并列,并非无的放矢。
余秀这时打断了萧麦的思路:“话说萧少侠,我怎么觉得,你跟个敌国间谍似的,对天下之事一无所知。”
萧麦如今,已经不会为这种问题感到头疼了。
他淡然一笑,回答道:“我在被卷入江湖之前,只是个普通人。余捕头以为的江湖常识,于我而言,均是闻所未闻的新鲜玩意儿。”
转眼,夕阳西下,送亲队伍赶在夜幕降临前,来到了下一站目的地:“河西村。”
据方镖头介绍,河西村居于河湾沃地,水流充沛,与上下游的村落,均无水源争端,所以民风较为温和。
加之交通便利,往来客商不绝,村中主路就形成了常驻的集市,并盖起一座十分气派的客栈——河西客栈。今晚,众人就要在客栈内落脚。
“今晚,咱们可得好生洗个澡,将老板娘把衣服都烫一遍。这么长时间没打理,我都长虱子了!哈哈——”
方镖头的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