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碰他的手,这是什么双标现场?亚当到底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他忍着浑身冒起的鸡皮疙瘩,忍耐着开口:“别摸了,这样好不好,以前她们怎么和你沟通的,我们也用相同的办法?”
亚当垂目看着木歌的眼,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同意就点点头,你听得懂我的话吧?”
亚当的右手指甲被木歌修得十分干净,半圆的弧紧贴着皮肤,没有一点伤害人的可能性。木歌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这时亚当不管怎么摸,也不会摸下他一块肉来。
正当两人对视着不分你我的时候,亚当忽然抬起了左手。
木歌觉着脸旁一阵微风,右脸上多出了一只微凉的物件。
亚当的体温是39°c,比人类的体温稍高一些,这表示着他的新陈代谢实际上比人类要快,但是快得并不过分。这让他更像是人类,若不是一直给自己洗脑他不是人,木歌很容易把他当做同类。
“我要怎么做才让你满意啊?”木歌的脸被一双手托着,姿势颇为浪漫。亚当超近距离的美目凝视,让他紧张得像个犯了错的小孩。
——亚当的左手还没剪指甲,那爪子一个不留神就能把他嘎了,实在太过危险。
亚当听着他说话,跟没听到似的,只顾在他的一张光滑紧致的皮肤上来回蹭手。木歌心中一句,敢怒不敢言,只得等他摸够了放开。
可物种不同,或许对时间的感觉也不同,亚当摸了几分钟也没放手的意思,让木歌很是伤心。他只得抬起了自己的手,搭在了亚当的手腕上。
——是死是活总要试试吧,不然这摸到饭点去了?
这一摸之下才发现亚当的皮下脂肪几乎没有。木歌一瞬间感觉摸到了烧开的水壶,后悔得想缩回手。亚当的身体和人类不一样,肌肉骨骼的差距尤其大,外观上轻易达到了人类的低脂极限。这也让他在视觉上比健美运动员还要夸张——虽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在他用力的时候,肌肉的拉丝能透过极薄的皮肤显现出来。
木歌本来尝试着把他的手拉下来,发现亚当轻微用力拒绝他的时候,又很快放弃了。
即便亚当的手臂和他差不多粗细,他也绝不会天真地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差距。木歌的手依旧扶在亚当的小臂上,没有再掰开他,也没有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