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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颁复仇(2)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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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颁复仇(2)

说起掘墓复仇,在历史上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子。

春秋时期,楚平王误听馋言,诛杀大夫伍奢全家。伍奢次子伍子胥(伍员,又称“申胥”)历尽艰难,逃到吴国,成为吴国重臣。他念念不忘自己的深仇大恨,时刻想着报仇雪恨。公元前五〇六年,孙武、伍子胥率领吴军攻破楚国都城郢。但此时,他的仇家楚平王已经死掉了。愤怒之余,伍子胥挖开楚平王的坟墓,怒鞭平王尸体三百下,算是解了平生之恨。

当然,在中国人的传统里,这种极端的复仇行为一直饱受争议,各个朝代的律法也都禁止这种做法,文帝不追究王颁已经属于法外开恩了。

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农业大国,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在这块土地繁衍生息。让逝者回归大地,“入土为安”也成为我们民族的古老风俗。人来自尘土,最后都要归于尘土。中国传统文化里也有“死者为大”的古训。一个人无论生前做了什么,即使罪恶滔天十恶不赦,而一旦生命终结了,他都应该拥有一个人最后的尊严。我们可以在精神层次上继续对其审判和清算,但不应该再把矛头指向其遗体与骸骨。有人把历史书比作公墓,是生者与死者相遇的地方。人死了,对他的褒贬就只能放到书中。在书本之外,在死者的墓地或亲友圈子里,我们不应该再惊扰他们。这是一种人道情怀。

对待仇人,对待敌人,我们可以极尽咒骂,甚至不惜刀枪相见。而一当对手死亡,我们对其肉体上的斗争就应该随之结束。须知“死无葬身之地“”“打入十八层地狱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等等只是表达我们激愤之情的一种说法,并不可真地付出实施。否则,人将会丧失最后的关于生命道德的底线。中国历史上有像伍子胥那样为报冤仇而掘坟鞭尸的案例,但数量极少。大规模地做这种荒谬事情则是在特殊时期时期。我们来看看发生在那个动乱年代的几个骇人听闻的例子:

——山西舜帝陵被毁,这个与“尧”齐名的古代贤君不知为何也成了“革命”的对象,而挂在陵墓上的一只高音喇叭更让其灵魂昼夜不宁。

——被尊为“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的孔子的坟墓被铲平,其七十六代孙孔令贻的坟墓也一同被掘开,其墓碑连同孔庙中的庙碑及塑像都被捣毁。

——杭州“革命青年”砸了岳庙,把西湖岸边岳飞的坟墓刨了个底朝天,然后被焚骨扬灰。可怜,千秋忠魂入土难安。

——在湖北江陵,一代名相张居正的墓被红卫兵砸毁,遗骨被焚。

——明末栋梁之臣袁崇焕,被崇祯冤杀,后人筑墓纪念,其墓也在特殊时期中被夷成为平地。

———在山东淄博,红卫兵掘开文学家蒲松龄的坟墓,把里面的旱烟管、书籍和四枚私章随手扔掉,尸骨被捣毁后弃之于野。

——山东冠县中学的红卫兵在老师带领下,将千古义丐武训之墓砸开,掘出其遗骨,抬去游街示众,然后焚烧成灰。

——清代重臣、洋务运动的代表张之洞的坟被刨开,红卫兵发现张氏夫妇尸体尚未腐烂,就将其吊在树上,最后被狗吃掉。其状之惨,令人扼腕。

——海南岛的天涯海角,明代名臣海瑞的坟被砸掉,一代清官的遗骨被挖出游街示众。

——宋代诗人,“梅妻鹤子”的著名雅士林和靖的墓也被捣毁砸烂。林和靖一生与世无争,但后来的世界还是没放过他。

——清末革命志士、鉴湖女侠秋瑾的墓地,也在革命的风暴中毁弃,尸骨无存。

——一群“革命师生”刨开康有为的坟墓,将他的遗骨拴上绳子拖着游街示众。游完街后,其头颅又被送进“青岛市造反有理展览会”展出,配发的说明文字是:“中国最大的保皇派康有为的狗头”。

——浙江奉化县溪口镇蒋介石旧居,蒋氏生母的墓被上海的大学生领导的宁波中学生掘开,其遗骸和墓碑都被丢进了树林。

——为纪念抗日名将张自忠而建造的张公祠、张氏衣冠冢和三个纪念亭均被破坏。张自忠是抗战期间为国捐躯的级别最高的将领,国人引为骄傲的民族英雄。日本人曾为其致敬,但想不到最后竟为自己的同胞所不容。

——著名爱国将领杨虎城,曾和张学良将军一起发动“西安事变”,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杨后来被国民党处决,解放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但是红卫兵仍然把他看作“国民党反动派”,墓及墓碑均被砸毁。

——世代敬仰的宋代名臣包拯,人们心中的“青天”,因其属于封建帝王将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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