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舒不再去想自己的体重和枪械后坐力之类的事情,他将目光投向远处的纸靶。
“用枪托抵住肩窝,用照门套住准星,再把准星对准目标,最后扣动扳机。”陆舒缓缓念叨着陈骅教给他的那句话,眯起一只眼睛。
扳机被陆舒猛地扣下,一连串的子弹从枪口迸射而出,源源不绝的弹雨倾泻到远处靶纸上。
陆舒所在的射位就是一顶前后帘都掀开了的帐篷,此时司机和孟黎柯正站在他身后。
司机向孟黎柯递过一个耳罩,孟黎柯果断给自己戴上。
烈日下,在附近其他帐篷里坐着的拆解武器的特警们、站在陆舒身后的司机与孟黎柯,几乎是在陆舒开枪的同一刻,全都将目光聚集在了陆舒身上。
孟黎柯眼看着陆舒整个人都变了副模样,他浑身肌肉开始无意识的绷紧,握住枪身的指节泛出不正常的白色。
随着枪身震动的越来越厉害,陆舒身上的衣袍不断抖动,但整个人依然在原地巍然不动,双脚如同在地上生了根一般,就这么死死扎在原地。
抖动的衣袍下,陆舒的躯体像是无形之中被锁在虚空中一般。
孟黎柯感觉陆舒的身形如同暴风中的灯塔,他身上的衣服则是塔顶的小旗。
“哒哒哒哒哒哒……”连绵不绝的枪声响起,弹壳如瀑布般流淌到陆舒脚下,远处靶纸上的弹着点从四周渐渐向中心靠拢,最终凝聚在一个点上。
“简直是神迹。”司机惊呼道。
可惜这声惊呼被枪声所掩盖,孟黎柯并没有听到。
而孟黎柯此刻的注意力也完全不在陆舒的枪法上,陆舒的脸色在孟黎柯眼中越来越苍白,越来越苍白。
直到最后一发子弹从枪口射出,陆舒才渐渐退出那种奇妙的状态。
“怎么样?”陆舒把阿梅利轻放在一旁地上,踉跄的回过头来。
孟黎柯分明可以看到,在陆舒直起身的时候,他脸上的颜色瞬间由苍白变成了红润,人也随着走动开始不自觉的摇晃。
“不怎么样。”孟黎柯冷声道。
他现在可算是搞清楚陆舒那百步穿杨的连射枪法到底是怎么来的了。
很明显,陆舒这种控枪天赋是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不必他自己刻意去做,光是身体肌肉无意识的调节,就足以让这种技能得以完美展现出来。
就好比每个人上了公交车遇见急刹都会东歪西倒,但偏偏就有那么一种人跟不倒翁似的,想倒都倒不了。
这种人就属于平衡感强到离谱的,反应速度也快。
但很可惜,陆舒太轻了。
孟黎柯叹道:“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射击天赋真的很强,而且主要是强在对于连发枪支的操控这一方面,你属于自带稳定系统的那一种人,无论使用什么枪械,越到后面就打得越准,但是……”
听到但是,陆舒心头打了个颤。
马克吐温说过,如果有人在一句话里面加了但是,那么……“但是”这个词之前的话,全都可以称之为废话。
孟黎柯刚刚就说了一段废话。
“但是这里不是凡尔登战场,你也不是玩哈奇开斯的高卢人,你这完全是一种以透支其他身体条件换取极端准确度的行为。”孟黎柯看到陆舒脸上还有一丝不解,于是继续说道,“所以,如果你真的如此痴迷于连发枪械,为了你的小命着想,我建议你还是换一把后坐力更小的冲锋枪。”
陆舒略假思索,也就明白了孟黎柯的意思。
打游击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咳咳。
简单来说,陆舒如果有八十公斤重,那么这种控枪的天赋就是神技,或者他只有六十公斤重但作战地点是深坑壕堑铁丝网,那也无妨。
反正大家都是只露出脑袋胳膊在那快乐互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那年头打仗好歹还讲究一个运气,出征前还得祷告。
脑门上戴着橄榄枝,脖子上拴着十字架,双手合十拨动念珠,口中叨叨着无量天尊,怀中揣一本《周易》,腰间绑着百衲布,反正啥神都拜一拜。
最后死与不死全看运气。
可今时不同于往日。
在战斗中射手往往需要不断变换自己的位置以躲避对方的攻击,像陆舒这种原地突突突的枪法在狭窄的医院走廊上还好,真要在开阔地与人对枪,那就等着玩完。
更别提机枪的续航能力了,光是火力有余而机动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