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与白交汇的审问室内四周立设了几台摄影机,镜头全方位的对审讯人进行实时监控。
顾洵身着警服正襟危坐,一脸肃然的目视前方。
“十月十一号下午一点,你是否同你的同事王路海说过这样一段话:
‘希望她爸(她指乔桥桥)能够冷静成熟一点,不要脑袋一热的就过来惹我,否则我会背着炸药包,把他家也炸了的。’
王路海问:也?还炸哪了?说出来我听听。
你答:研究院。”
顾洵没有任何犹豫:“是。”
“为什么要说这样一段话?”
“我同时记得当时王路海回我:‘不可能啊,我昨天也在那,怕火不够旺,还往里添了把柴火呢——’”顾洵话音顿了顿:“所以我认为,这只是两人没心没肺的同事,在私下里进行了一场毫无实际意义且十分神经质的对话。没有为什么。”
审讯员微微颔首,又问:“那么十一号的凌晨,也就是d研究院发生爆炸时,你在哪?”
“那个时间段,我肯定在家睡觉。”
“有证人吗?”
顾洵沉吟片刻:“没有。”
“和你同居的时轲同志难道不是你的证人?”
“在工作上,时轲同志是我的领导;在生活中,他是位不可或缺的良师。我与他无论是从工作还是各人生活中,都是相互尊重、且不存在任何龌龊或者是暧昧不清的关系。目前,他确实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短暂借住在我的家中一些时日,但并不是您口中所说的同居!
他年级长我十二岁,生活作息与我很不相同。我每晚饭后都会外出夜跑,经常回来的很晚,多数时候他已经睡下了,一个睡着的人,严格意义上来说,自然也不能的称之为‘证人’。”
一直没有说话蒋明阳摩挲着下巴暗暗打量这位刚满20周岁的女孩,与之同龄人相较,她的目光更加沉肃冷静,神态自若且一脸坦然。
于是他微一摆手,审问员便停止了问话。反而从展开一黑色的档案夹中取出了一张照片推到顾洵的面前:“认识他吗?”
审问员所说的‘他’,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不能算一个人的代名词。
顾洵微一垂眸:“是十月十一号下午四点被无名人氏‘送’到市南分局的无名尸体。”
审问员:“所以你不承认你认识他?”
顾洵愣了两秒,又仔细看了眼照片:“抱歉,我的视觉还不够智能,实在没办法从一摊烂泥中,辨认出这个‘人’的原有构成。别说承不承认了,我连认出他都难。”
审问员:“……”
蒋明阳忽然开口:“十号当晚,你的夜跑路线是哪里?”
“桔林路。”
“记忆力不错。”
顾洵自若迎上他的目光:“因为当晚我逮捕了一位行窃的毛贼,并将他亲自送到了区域管辖的派出所并做了口供,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蒋明阳摩挲下巴的手一顿,一个眼神暗示,审讯室外的人员马上就去核对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同时,蒋明阳继续问:“既然印象深刻,那你一定记得离开区域派出所的时间?”
“九点五十左右。”
“那之后你又去了哪里?”
“原路——”顾洵话未说完,突然拧了一下眉心,样子看起来似乎极为痛苦,但不消片刻,她又恢复自若,只是很随意的揉了一下耳朵后,继续说:“哪也没去,原路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