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陆曌没做声,慢条斯理的开始整理新换上的床单。
盛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前天晚上被查酒驾时遇到眼前这个男人开始,自己就哪哪都不对劲儿。
先是硬撩,把自己撩成了全国人民的笑柄;然后买个醉还能买个男人回家,最后竟然还将不应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
是不是中邪了?
她想不通,更想不通陆曌为什么一点也不买她自圆其说的账。
按理说,她都说自己来大姨妈了,言下之意自然就是:接下来我就不需要你了,所以你别在我眼前晃悠了。
但是,没反应???
张嘴想问,盛慈又忍下来了,干脆斜斜地靠在墙上,看着男人开始更换被罩。
他身上穿着时尚感全无的老头衫和大裤衩,明明气质高贵出尘,却一点违和感都没有,反而还过分的好看,搞得她越看心里越不淡定,想要画男装设计图的灵感就越强烈。
太他妈帅了!
不枉她冒死硬撩、兽性大发,居然换个被罩竟然也能这么勾人,真的是……
呸,你就是馋他的身子,你下贱!盛慈暗骂自己,正准备说些什么,却见男人换好了所有干净的床品后,开始将脏了的床单叠成整整齐齐,四四方方的模样。
恼人的是,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叠的,手法很奇特,竟然将那朵红艳艳的花叠到了四方最中间的位置。
盛慈的脸色当即就难看了起来。
“你做什么?!”
就算这是她最喜欢的一套床品,也是真的不舍得扔掉,但已经弄脏了,总要洗一洗的吧,叠起来是要干嘛?!
再说了,那上面可还有她的……
陆曌深深地看了小女人一眼。
自出生起,他脑子里就有一份非常古怪又古老的记忆。
属于他,却又不属于他,记忆中有很多奇闻异事,光怪陆离,还有——
眼前的这个小女人。
一模一样的脸,却是男儿装扮,飒爽美绝、惊为天人。
他就好像天生就知道他是谁,魅力无上的精灵之王——烟醉。
他的,阿醉。
记忆中,世人为了能见到他的阿醉情愿献上生命,他又何德何能,幸得阿醉的青睐?
他们淌过星河,坐在弯弯的月牙上,看着脚下的星星眨着眼睛,他的阿醉随着他的箫声荡着双脚,歪着尖巧的耳朵,专注又深情的望着他。
那种目光啊……陆曌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自己死了一回。
他确实死了。
他也确实该死。
因为他欺骗了他的阿醉,他并非流浪的旅人,而是为了精灵族的圣物生命之眼才刻意制造了偶遇,为了偿还未婚妻白清清的救命之恩。
他不喜白清清,却碍于两家情面、父母之命,逆来顺受。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精灵族中闲言四起,他的阿醉力排众议,不惜为他叛离整个精灵族,他欣喜万分,忘乎所以,终于有勇气坦言相告,只道待他还了情退了婚,便与他的阿醉携手天涯、四海为家。
然而……
他最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烟醉,我希望你恨我,恨到下辈子也要杀死我。
——我会一直等你,直到你来杀我为止。
来杀我,求你……
古怪又古老的记忆被绝望又卑微的信念终结,猝不及防,陆曌无数次在午夜惊醒,每一次仿佛都能听到命运指引的声音。
别怕,阿醉在这里。
他的阿醉,就在这里!
22岁入世,陆曌辗转三十六行,如今正好40岁。
但他出身修行世家,身骨强健,所以外表上根本看不出已人到中年。
一连十七载有半,他每半年都会更换一个行当,每半年都会重新一次寻找,终于在最后两行交接之际,遇见了他一直都在寻找的那个人。
终于。
幸好。
而这一切,竟全都要归功于他那拒绝与空家相认的外甥女——战筝。
他想要看看小东西是否已经长成了大姑娘,毕竟与二姐一别已有十八载,而那个时候,小东西还只是在二姐的肚子里。
这些年,他坚守诺言,未曾打扰过她们母女分毫,是苦是甜,全凭二姐自愿。
接到大姐电话时,陆曌便知道二姐的行踪是真的瞒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