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试着,拿别人取乐。
那个不幸地,被我当成了取乐对象的人,叫做马旭。
我会选择他的理由,有很多。
比如,他又瘦又小,学习不好,调皮捣蛋,常年挨批。
而我取乐的方式,就是当众扒他的裤子。
太他妈的损了!
虽然,我每次都是打着,惩罚他上课乱说话,影响别人学习的堂皇借口,执行拿他取乐的本质。
但我却没有说过,我会去惩罚他的原因,就只是因为,他打不过我。
当时的我,是非不分,所以,只懂得欺负弱小。
起先,我还会趁其不备的时候,才对他的裤子出手。
每次,看着他慌乱地提起裤子,拼命遮掩自己暴露的隐私时,我都会笑的涕泪横流。
全班同学们,自然也是大笑哄堂,直冲云霄。
作为报复,马旭便总是给我讲述,“王语嫣”在三班时,被人追的故事。
我的“王语嫣”,一直就很优秀。
初中的时候,她写的小作文,便经常会发表在“鹤岗晚报”上。
所以,有很多人追她这件事情,我并不觉得稀奇。
只是,没有爸爸这件事情,越发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道坎。
因为,我就只有一个,忙到根本没有时间管我;每当我给她添了麻烦,便会狠狠地骂我一顿的妈妈。
所以,面对任何喜欢的东西时,我便越发的没有自信,不敢争取。
尤其是上了初中以后,我的视野逐渐开阔。
人越长大,就越会与周遭的世界比较。
越是比较,就越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的,是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越是长大,越是孤单吧。
总而言之吧,过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学时代后,我才突然意识到了,大多数的同学们,都有一个,叫做“爸爸”的存在,给他们撑腰的。
而我,什么也没有。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立刻便得出了,自己不配与人竞争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