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马旭同学,添油加醋地向我描述着,那些“王语嫣”的追求者们,是何等地优秀时,我便只能选择,更加卖力地扒着他的裤子,以解心头之恨。
这个不断重复地恶作剧,一直持续到我被班主任抓了现行,而找了家长,方才终止。
通过多日来的“锻炼”,他已经习惯性的,在走路的时候,双手插兜了。
说是双手插兜,其实就是通过一个“隐秘”的方式,让自己的双手,可以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裤子而已。
那一天,偷袭不成的我,便选择了正面进攻。
众目睽睽之下,我强行把他按在了地上,手脚并用,褪掉了他的裤子。
他应该也是一个,没人管教的可怜孩子。
因为,我发现他的裤衩上,还有两个破洞。
在大家的嘲笑声中,他第一次怒了。
连裤子都没提上,便朝我冲了过来。
又瘦又小的他,当然不是我的对手。
一个腾挪间,我便躲开了他的攻势。
反手一推,他便撞在了身后的课桌上。
随着课桌一起,翻倒在地。
因为偷袭他之前,我已经蓄谋了太久。
强行进攻的时候,又耽误了太多时间。
在经过后面这么一折腾,课间的十分钟,很快便过去了。
赶来上课的班主任,发现了眼前的混乱场面,又问询过事情的经过后,立刻便做出了,要找我家长的决定。
因此,在那节课上,心乱如麻的那个,除了马旭之外,又多了一个我。
其实,那天我就是单纯地,想要找茬揍他一顿而已。
因为,在之前的一节课上,他跟我说,“王语嫣”的追求者中,有一个人,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哥哥。
还说,他的哥哥,长的人高马大,知道我的存在后,一直就想教训一下我。
很早之前,我便知道,马旭口中的“哥哥”,到底是谁了。
他叫王龙,以初一新生的身份,在学校的春季运动会上,以八百米2分18秒的成绩,破了学校的记录。
在我们四中,也算是个名人了。
为了交朋友,我早已将自己喜欢“王语嫣”的秘密,分享给了许多人。
很快,便在新的学校,再次达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
每当她出现在我班的门口,或者偶然间出现了我俩同框的画面时,我们班的同学们,便会一起起哄。
而我,则会露出,得意中又稍显“害羞”的神情。
我很喜欢那种,能够得到众人起哄的感觉。
那会让我有种,自己就是“宇宙中心”的错觉。
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我到底是真的喜欢“王语嫣”,还是仅仅把她当成一个,可以立起“痴情人设”的工具了。
在维系“人设”的过程中,我自然不可避免地,被那位“名人”,以“情敌”的身份,知晓了存在。
青春期的男孩子,只会向往那种力量上的较量。
对于学习的好坏,还是提不起太大的兴趣的。
因此,当马旭说王龙想要教训一下我时,我还是有些心虚的。
但在那之前,我自然是要,先好好教训一下马旭才是!
就在我为“找家长”的结局,感到忧虑不安之时,下课的铃声,响了。
坐在第一排的马旭,回头拍了一下,坐在第二排的,我的桌子。
低声威胁道:“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找我哥揍你去!”
撂下这一句狠话后,他便快步冲出了教室。
说实话,一开始马旭跟我炫耀,他与王龙之间的关系时,我其实是不信的。
我严重怀疑,他就是在吹牛b。
因为,我就总是会拿一些有的没的,乱吹一气。
比如,“我们当年的“八大天王”,那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尤其是那个“老大”李雨田,更是被我踹到地上,哇哇痛哭,拉都拉不起来。”
又比如,“我们学校的'天王之王',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俩在学校里,那是叱咤风云,人人仰望的存在。”
当然,这件事是半真半假的。
叱咤风云的是他,我只是“跟班”而已。
而我俩之间的交情,早已终止在,1999年的夏天了。
反正,我初中的班级里,又没有我小学的同学。随便我怎么吹嘘,也无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