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看穿着不像富贵人家,但那一身的气度又与常人不同。
“沈兄。”叶星回听林满说了名字,过来后拱了拱手招呼道。
几人坐下聊了聊,没想到性情还挺契合,聊得很投缘。
“你们聊着,我先去做午饭。”林满笑着站起来,饭点到了,总不能让来家里的客人饿着肚子。
“林兄会做饭?”沈昱朝惊讶地看向他。
“不止会做,还做得非常好吃,他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厨。”叶星回介绍了一番,语气里甚至还有点骄傲。
林满看向他,笑容逐渐灿烂。
小秀才的夸夸,听多少遍都高兴。
“那我今日有口福了。”沈昱朝笑着说道,但看过去的目光还是带着惊讶,明明温和有礼的像个书生,竟是厨子吗?
本想让小厮去打个下手的,但是林满拒绝了,他自己动手还更快。
林厨子心情愉悦地走向灶房,直奔兔子而去。
猎户周大哥已经把兔子处理过了,皮剥好,内脏也掏了,他只要洗干净再切块就行。
两只兔子都很肥,肉不少,切完装了满满的一大盆。
他打算一半做干煸的,一半做麻辣的,两种口味,吃得更过瘾。
野物本身味道有点重,要想烧得好吃,就得放很多调料。
林满有收集食材的癖好,每回去镇上都会买不少,所以家里各种调料、香料都有,他做起菜来更是得心应手。
兔肉一下锅,滋啦滋啦的声音响个不停,翻炒变色后,各种调料加下去,又接着盖上盖子焖煮。
没过多久,浓郁的香味就窜了出去。
沈昱朝鼻子动了动,目光逐渐锁定在旁边的灶房,怎么会这么香?
叶星回看了一眼他的样子,笑道:“定是菜做好了。”
林兄的手艺这么好吗?
沈昱朝刚才确实是不太相信的,他来清平府后,包括和泉镇和附近的几个镇上,都尝过不少吃食,就没碰到什么好吃的。
完全没想到,一个小山村里,还藏着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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