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巴顿这才叹了口气,望着远去的背影,这个二百五的眼神里,居然露出了一丝货真价实的慈祥和温情来。
捏了捏口袋……口袋里有一封信,是杜维写来地。
他刚才对缪斯说谎了……杜维不是“迟早会知道”,而是已经知道了!已经知道缪斯就在这里。
这封信是昨晚快马送到地,信里,杜维要胖子立刻派人把缪斯送到亚金城去——如果她不肯,就绑也要绑过去!
这是信里杜维的原话。
可这次,胖子却自作主张,违抗了一次杜维地命令——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违抗命令了。
只因为……当初,这个可怜的假小子,单人匹马跑来投奔自己的时候,这个从前总是一脸坚强,仿佛个小刺猬一样的小妮子,在跑到自己这里来的时候,一脸的疲惫和柔弱,眼神里那种悲伤的东西,让胖子生出了怜悯之心。
这些日子,她在自己这里,和一帮粗豪的汉子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叫嚷,看似快乐,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晚上在房间里,抱着酒囊睡觉?
枕头上的那痕迹……真的只是口水吗?
还是……眼泪?
“***。”胖子搓了搓自己满是横肉的脸颊:“这帮年轻的小崽子,情情爱爱的,真是麻烦。哪有老子我年轻的时候,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来的痛快?喜欢的娘儿们,就大大方方的一把抢过来好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老烟怀里揣着着杜维的亲笔信,带着一队骑兵,一路奔波来到了狼牙军的营地,已经是傍晚了。
可是他却终于来晚了一步,狼牙军的人告诉他,统领隆巴顿大人,今天一早,就抽了一千人,出去“打猎猎”是这帮佣兵的黑话,其实就是带人绕路去敌后骚扰去了。
隆巴顿不在,老烟在营里打听了一下,说出了缪斯的相貌,果然很多人认得。只是却得知,隆巴顿把缪斯一起带走了。
老烟叹了口气……果然如公爵大人想的一样,让自己快马加鞭来接人,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个隆巴顿,又抗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