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憨态可掬却又灵动十分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忍不住道:“无欢,这猴子可真可爱,难怪能跟墨风交朋友,真有趣!”
众人也被慕云筝与那猴子之间颇有爱的一幕,逗得勾唇莞尔,那自从进入荒林便一场沉重的心情,也不由轻松了起来。
许是被小猴子的举动感染,很多成年的猴子竟然也主动靠上前来,甚至还将它们摘来野果子送到众人面前。
气氛瞬间便活络和亲切了起来,墨痕很大方的将猴子送来的野果子丢进口中,却顿时被那果子酸涩的口感弄的龇牙咧嘴,挤眉弄眼,差点连眼泪都出来了,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就连那些猴子似乎也看懂了,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
墨痕也不介意,强把那酸果子咽下去,对着猴子露出一个真诚的笑意,然后脱了鞋子下了水,挑了一根树枝,下水去插鱼。
墨痕的手法很厉害,只要看到的游鱼,休想躲过他手中的棍子,没一会工夫,他便插了二十几条大个的活鱼。
芳华大约猜出了他的意图,早就心领神会的把之前灭掉的火堆重新烧着,然后捡回几根粗树枝,架起架子,将墨痕抓到的鱼,一条条串起来,放在火上慢烤。
片刻后,那鲜嫩的鱼香味便飘了出来,整条河流边上,都弥漫着浓郁的鱼香。
那些猴子神奇的望着这一切,情不自禁的挠了挠脑袋,似乎很不理解,为什么刚才还腥臭滑腻腻的鱼,这会就能散发出如此美妙的香味呢?
很快,一串鱼便烤好了,她挑了两条烧好的,给莫无欢和慕云筝送去,然后将剩下的鱼送到那些猴子面前。
一开始它们还不敢拿,芳华一再温柔笑着将手中的鱼递给它们,它们才犹犹豫豫的接过,但是因为没吃过,它们不知道那鱼刚刚烧好很烫,有只猴子直接往嘴里放,顿时被烫坏了,吓得它连连将手中的鱼丢掉。
芳华被它逗得哈哈大笑,随即将它扔掉的鱼捡回来,将鱼放在一片棕榈叶上,用小树枝把鱼分成好几半,在用树枝细细的挑弄着鱼身上的鱼刺,然后将鱼肉吹凉了,再送给那些猴子吃。
那猴子胆战心惊的结过鱼肉,嚼了嚼,眼神顿时一亮,随即做出一脸的恍然大悟状,连忙撕了好几片棕榈叶,也学着将于从杆上剥下来,用树枝挑刺和分段。
虽然它的动作略显笨拙,弄的也不像芳华那么干净秀致,可是好歹也弄好了,吃的异常开心,其他猴子也受了鼓舞,亦学着它的样子,将鱼挑刺吹凉再吃。
这温情一幕,可谓奇观,只怕说出去也无人相信,但是这一切,猴子和人之间,无需语言,却能其乐融融的打成一片,实在叫人称奇。
那边墨风和老孙,经过一番交流,已经将彼此之间多年的思念之情表达无疑,这才来到众人面前,加入到其中。
原来,当年墨风离开这里之后,老孙出于无聊,便找了另外一只猴子作伴,并将墨风教它的一些本事和人类的思维,教给了那只猴子,没想到事情神奇的很,那只猴子也有几只交好的猴子,它便将老孙教给它的法子,又教给了其他的猴子,如此一来,竟然越来越多的猴子因此聚到了一起。
大家都崇敬老孙,觉得它强壮又聪明,便推选它为猴群的首领,老孙便因此成了这一群猴子的头,并经过长期摸索和墨风之前对它的影响,慢慢将这一群猴子,发展成了这丛林中的一个小小王国。
猴子虽然力量不大,攻击性也不高,但是群体活动,特别是有组织领导和只会的群体行动,会有很大的杀伤力,使得这群猴子,在如此凶险的丛林里,非但没有被其他凶猛的生物吃掉,反而建立了自己的底盘和威势,其他动物不敢轻易挑衅。
并且金尾猴活动范围广,行动灵活,对这片丛林十分熟悉,在得知了莫无欢等人的窘迫处境之后,老孙立即提出可以带着他们走出丛林的建议,这对于盲人摸象似的莫无欢等人来说,实在是个让人只得高兴的消息。
只是当天时间太晚了,丛林难行,他们只怕要走夜路,丛林晚上的变故太多,而且更加不容易行走,老孙希望第二天再带着大家出去,莫无欢等人觉得白天行走安全一些,因此便到金尾猴的住处暂时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高到半空,隐隐有阳光透进丛林,老孙才派了几只行动灵活的壮年猴子,带着莫无欢等人往沧涂国境翻跃。
墨风与老孙依依惜别,若不是老孙年迈,且它的子民不允许它冒险,它很想跟墨风一起走这一路,但是后来在墨风的坚持下,老孙只能作罢,并希望有生之年可以再次见到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