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昨天剩下的红茶,红茶似乎放得太久已经有点发酸。
他有些疑惑为什么自己会梦到这么久远的事,又或者他更加疑惑为什么自己梦不到比这更久远的上一辈子的事。
比起那段糟糕的回忆,他更怀念他的故乡。
博伦斯看着低调但仍旧能看出价值不菲的茶具,绣着繁复古朴花纹的床幔,上面还挂着小巧玲珑的流苏防止被风吹动扰乱主人的思绪,窗户边上挂着的他以前制作的风铃……
相比这些造价高昂使用精巧的物品,他反倒时常想起油烟四溢的厨房,枝桠疯长的桂花树,喜欢趴在窗户上晒太阳的野猫之类的东西。
他并不是一个多么眷恋故乡的人,上一世的时候他时常想要离开家要去外面闯荡,可当他真正在这个世界度过一年又一年之后,一种细微又绵长的疼痛固执的扎在他心口,像是心里有一根小木刺知道它存在但是没办法拔掉,一边痛苦一边依恋。
后来博伦斯才从别人口中明白这种感觉,叫思乡。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
自此之后,他一直在寻找回家的办法,他还想念妈妈的唠叨,爸爸的大嗓门,妹妹时不时的小声嘀咕……这些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到的场景。
想得厉害,他便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时不时写几句,想到什么写什么,能记得的一律记下,他怕自己都忘了,那么这个世界恐怕没人能记得这些细碎美好的事情了。
反正现在也睡不着,他打开笔记本,想看看能再添点什么。
他的笔记本与其称为笔记本倒不如说是非常粗糙的一叠纸,封面是稍微硬一些的纸壳,摸起来很扎手。
这样一本笔记本更适合被丢在杂物间或者垃圾桶而不是被珍而重之的放在一位元帅的书桌上。
博伦斯颇为怀念的抚摸笔记本,他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还被关在老宅里,爹不疼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