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长话短说。”余粥回眸笑道:“陆兄,我要去当花魁了。”
陆玉笙差点被茶水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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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粥简单地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陆玉笙听得似懂非懂。
“所以说我要做的,就是跳一支舞就可以了。”余粥呷了口茶,满意道:“我觉得还是很划得来。”
“没想到你恬静的肉.体下竟有颗骚动的心。”陆玉笙感慨:“好吧,那舞你学会了吗?”
余粥回想了下动作,点点头:“差不多。”
他记忆力一向这么好,不管是在学校里念书还是后来出道,背台词扒舞曲,总是胜人一筹。
“不过话说回来,”陆玉笙摸摸下巴:“你就不好奇你夫君找的那个许昭,是什么人吗?”
余粥语塞。
直至今日,他甚至都不知道许昭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知道姜烈渊经常跑到酒楼去打听消息。
也是,酒楼中人多眼杂,而且小说里不也常常那样写——想要得到什么消息就去酒肆中吃酒偷听人说话。
“可能是他朋友,可能是他家人。”余粥拢了拢耳后的碎发,继续道:“反正,能帮上他的忙我就很开心。”
陆玉笙吹了声口哨:“你咋不说,可能是他爱人?”
余粥眼眸暗了暗,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当然想过这可能。
如果许昭真的是姜烈渊的爱人,无论是男是女,自己的身份就很尴尬了。
像是……插足的第三者一样。
此念头一出,余粥连忙疯狂摇头,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姜烈渊娶他仅仅是为了救他,阿渊是自己的恩人,自己怎么可以想这些东西!
陆玉笙:“你脸红什么?”
余粥假笑:“没有。”
终于送走了碎嘴子陆玉笙,长着副多情风流的好脸,可惜话真的太多了,余粥一个头两个大。
刚好昨日的两只野猫又来讨食,余粥将白灼鸡胸肉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的喂给它们。
两只野猫,一只大橘为重,一只三花美人。
从余粥喂它们螃蟹壳开始,聪明的小土猫就知道了这户人家可以当做长期饭票,中午和傍晚准时唱响喵喵喵。
大橘每次都抢不过三花,委屈地扒余粥裤脚求开小灶。
“慢点吃。”余粥无奈地从三花嘴下抢过肉肉,喂给大橘。
在现代,要是找一个人有很多种途径。
寻人启事,网络发帖,找警察叔叔寻求帮助。
但是在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的古风小说中,似乎只有去人多的地方打探消息这一个法子。
老鸨说得没错,这总比他卖土豆快。
如果这一片儿地确实找不到人,姜烈渊也能早点离开。
大橘疑惑地抬眼,看余粥停止了撸猫动作,挠挠肉爪子,自己伸头往余粥掌心里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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