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静静流淌。
白衣少女骑在白虎上,手里提着四只活生生的野山鸡,白虎伏着白衣少女踏上竹桥,走进竹林。
“千寻,你这死丫头,整一个晚上跑哪里去了,你是想饿死为师吗?”一个驼着背的小老头从小木屋里走了出来。
骑在白虎上的步千寻不悦地努了努嘴,“死老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自从十年前来到这里,她都快成了这个死老头的专用保姆了,不过唯一可取的是这死老头的武功还真不是盖的,五花八门,门门精髓。
想当初,她才五岁,豆芽般的身段儿,来到这里每天的工作就是做饭,练功,种菜,因为死老头说,如果你每天可以做不同一道菜,我就每天交你不一样的一招。
为了练武,为了复仇,在那苦逼的3650个日子,她不但成为了一名绝顶武林高手,更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厨师,她敢担保,没人会比她做过更多样色的菜,没有三千至少也有几百了。
老头用鼻子在空气里一嗅,皱眉道,“好重的血腥味,死丫头,今天干什么去了?”
千寻提着野山鸡跳下虎背,不在意道,“在山下抓野山鸡的时候,不小心碰上了野狼群,拿它们练练手。”她并没有说出在山下遇到受伤少年的事。
“死丫头,一定是玩疯了。”他就不信,区区那几头狼会是她的对手,任谁都不会相信五年前一个才十岁的孩子,一个人干掉了一群死亡林里最凶恶的狼群,但是千寻,她确确实实做到了,老头大声嚷嚷,催促道,“煮饭去,煮饭去…”
“知道了,知道了。”
千寻收回思绪,转身将手中两只野山鸡向身后的白虎丢去,“白凌,今天做得好,赏你的。”
叫白凌的白虎一跃而起,准确无误的将两只野山鸡抓个正着。
对了,在那3650个苦逼的日子里,千寻和白凌也成为了最铁的哥们。
千寻朝白虎竖起拇指,“白凌,有你的,真棒。”
白虎得意地哇呜一声,算是回应了千寻的话。
千寻笑着转身往木屋里走去,走进小小貌似厨房的一间小木屋里。
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
柴米油盐样样俱全,还有千寻在那3650个苦逼的日子里来,使用现古结合的方法自己研制出的各种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