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想写“马尾巴”三个字的,却不料写完一个“马”,发现剩下两个字儿都不会写。
因此只好用一个“子”来代替。
方道士是,太有才了。
宿道长皱起眉头跟着看了半晌,又端起杯抿一口酒,轻轻叹一口气,笑了。
说来这六个字都是宿道长教给方道士的,包括后三个字。
宿道长也是,太有才了。
谁个更有才,总要比一比,可惜现在不是两个野道比高低的时候儿,野道之子满肚子柔情蜜意想要找个知己好好倾诉一番相思之苦,野道之道也是一种相思两种闲愁却又找不到自己只顾在旁边儿看着天孤芳自赏,两个人此时虽然相对而坐,但一个就像天上的孤雁,一个却像井里的独蛙,完全说不到一块儿去——
“老大,呃,你说,那个她,什么时候,嗯,再来?”方道士鼓足勇气结结巴巴将最想说的话说出了口,一时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就像揣着一只大蛤蟆!宿道长没有说过,只是微微笑着注视着他,目光是那样柔和而坦然,照亮了少年心底最深最隐秘的地方。二人对视片刻,方殷只觉脸上越来越热心里越来越慌,终抵受不住:“哼!妖道!”
方道士红着脸,飞快地跑掉了。
这个老妖道!明明知道偏偏不说,只会装腔作势等着看别人笑话!是啊,你想小小少年面皮那么嫩,怎么能以那样了然又玩味的目光去看他?虽然方老大的面皮比别人厚一些。是啊,方道士害羞了,方道着羞红了脸害臊地跑开,心里对这个不解风情的老大很是有点儿意见:“他应该假装不知道,才对嘛!”
话虽如此,但方殷道士心里还是很佩服这个老大的。在来到上清,认识的所有的人里面,方道士只服他一个人。为什么?天知道!也许原因有很多,也许一个原因都没有,方殷对他打心眼儿里就是一个字:服!尽管他只顾神神秘秘忙着自己的事,尽管他少言寡语经常傻乎乎看着天上发呆,尽管他高兴了就教方道士两手儿不高兴了理都不理他,尽管——
一样的,一样一样的,还是那一个字。
服。
“青云——青云——”
一个将军全副武装立在风沙之中,扯着嗓子四处呼唤他的宝马,上阵!上阵!美人放在一旁,抛开儿女情长!一个英雄人物必定不会被这些琐事凡尘羁绊,方老大要做的事还有很多,众多的小弟还在盼望着他无数的战役更需要他去打响第一枪!达达达达达!青云闪电一般于远方飞弛而来,长长的鬃毛飞舞起来就像一朵飘逸的云。
“呵!青风之子!”宿道长平静地看着远处撒着欢的小马驹,心里却也着实有些感慨:“曾经的青风也是这副模样,也是这般骄傲而不知疲倦地飞奔着,那也是一朵,天上飘下来的云。青风是当年自己给它起的名字,说来自己当年也是想叫它青云,却是生怕犯了忌讳,呵呵,哪里又有什么忌讳?数十年后青云还是出现了,便由这个姓方的小道士——”
有些意思,很有意思,该来的总会来,缘分本就是世上最奇妙的事。
宿道长不会笑他,宿道长不会看不起他,宿道长甚至也有一点佩服他。谁无年少?谁无青涩懵懂之时?他的心事宿道长都明白,而他正像是当年的自己,像极了!甚至比当年的自己更加狂妄更加可笑,也更加,有勇气!哪怕是因为无知。因无知,而无畏,就这样让他无所畏惧朝气蓬勃地成长着,用好奇的眼睛和童真的心灵去探索这个无穷无尽的世界——
年轻,真的很好。
因为宿长眠理解方殷,所以方道士才服宿道长,真的很服。哪怕现在方道士并不知道这个原因,也只是现在不知道,而已。缘分真的很奇妙,并不只在是人与人之间。青云来了,却也一如既往地没把那个人形猴子放在眼里,半点儿也没有。青云之于方殷,正如当年的青风之于宿长眠,都是自信到狂妄浑不知天高地厚那种货色!骄傲的小马驹昂着头箭一般与方道士擦肩而过,就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哪怕他热情招呼着,手上还捧着好吃的山梨子——
小青马的的跑到宿道长身边,希律律欢嘶一声,垂低马首用脖颈去蹭他的肩膀,神态亲昵而又乖巧。宿道长微微一笑,轻轻去摸马颈上的柔软鬃毛。青云愈加欢喜,就那样静静地立着任他摸了又摸,忽而又探过去将头向宿道长怀里乱拱,看上去就像一个正在撒娇的孩子。却将别人的好心当作驴肝肺,硬生生把他尴尬地冷落在身后!
你说这,那个,羡慕嫉妒恨啊!
好罢,方道士真的很服宿道长,并不只是因为宿道长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