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几十里,一年到头也就走过了。
苦不苦?乐不乐?苦中作乐,便是。
终是有些事,看淡了。
终是有些话,领悟了。
忘不了的是人,忘不了的是情。
黄昏降至,云霞漫天。
旷野间,一木下,篝火燃起,香味四溢。
一只野兔,外焦里嫩,一个野人,大口啃吃。
这就是方老大,独自烧烤大吃大喝,走到哪里也不会委屈了自家。这就是方道士,从来都是说一套做一套,明明包里还有干粮,偏偏又贪口腹之欲。关乎仇恨,不为生存,谁叫野兔子生得那么肥美可人呢,也许上辈子它是欠了方道士二百两银子。真正的道理,就是没道理,这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最讲道理的是人最不讲道理的也是人——
比如方道士,这个高级动物。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道士一边撕咬兔肉,一边笑着说。
方道士想起了许多和尚,一个又一个的光头:“来来来,无禅兄弟,请你吃肉,方殷一口,无禅一口,无禅一口,方殷一口,定海空闻,灵石灵秀,还有还有,无能——”当然若是无能大仙在此,那就没有别人的份儿了。当然方道士经常会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因为一个人独自呆得久了,有时候会忘了怎么说话:“袁,袁,方,方,嫣儿——”
哎!
还是,忘不了。
那时心动,刻骨铭心!但却再也记不住,她的容颜。
方道士笑着笑着,又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呜咽,呜咽,觉得自己很是可怜。可怜而又可悲,可悲更是可耻,根本就不是人,是人也是多余的人。所以说,方道士是一个矛盾的人,时而聪明时而愚蠢,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狂放不羁的表相下是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心。自是忘不掉,那便记在心!方道士用牙狠狠撕下一块兔肉狠命地嚼,转眼之间便就悟道了——
一个人有一个样,千万人有千万样,形容样貌大同小异,本就是记也记不住的。
是这样,细细一回想,身边一个个的人,都是一张张模糊的脸。
就如同看着镜中的自己,熟悉而又陌生。
纤毫毕现,只在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