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境第一战,灵秀是裁判。
是的方殷初入道境,不知高低深浅,此时急需一个对手较量切磋——
以为印证。
不要说龙大教主,那不是印证,而是调戏。
慕容公子也不可以,公子之所修问心剑法,本就不是比试较技的剑法,而是劝诫,点化,裁决,超度种种,无法与之印证。
如果长孙老道在,或是孔老夫子在,对于方殷来说都是极好的选择。
但无论谁人在此,也不若燕大侠,燕悲歌。
对于此时的方殷来说,燕悲歌就是最好的对手,没有之一。
原因有二。
其一,两个人,用慕容公子的话来说都是,半个道境。
当然,同为半个道境,境界也有高低,燕大侠一只脚踏入知微境已有足足八年时间,之所以不上不下如此尴尬,是因为位高权重,掌管生杀,没日没夜辛苦操劳,没有时间练习武功。而方道士,作为后起之秀,屡得奇遇,机缘巧合,数日之间才于井下破境晋级,是以伪道境,也算半个,不提。
其二,对于燕大侠来说,小方殷是晚辈,后辈,小辈,更是小无禅的义兄,也就是燕大侠的半个儿子,因此燕大侠是会让着他,绝不会打死他,更不会打残他,因此对于此时的方道士来说燕大侠就是最好的对手,没有之一。
废话不说。比拼开始。
这是在人堂的第四进大院当中,人堂的第四进大院有上千间房,里面都是粮食。兵器,和酒。
大院正中,二人对立。
灵秀居中,摇头笑道:“注意,比武可以,不要伤了和气。”
院中只三人,四面边边角角。八方廊前树后,两万余人在观战:“燕大哥——必胜!燕大哥——必胜!”
你看。这就叫作主场,也可是说是天时地利人和,燕大侠就笑了,笑着说:“小子。今天我如果不把你揍成一个猪头,就算我输!”
正如此,天知道,此时燕悲歌的心情是有多么激动多么振奋!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燕悲歌都没有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只因普天之下堪与匹敌之人寥寥无几,而今,可喜老天开眼:“你吹!”
方殷笑道:“牛皮!”
二人之间。曾有一次较量,那是凌云台上,半年时间过去方殷已然真正有了和燕悲歌叫板的资本。二人双双心知肚明:“来!”
燕大侠一扬拳头:“来!”
方道士长身玉立:“请——”
灵秀就赶紧闪人:“开打!”
瞬间二人战至一处,打得激烈而又直接,一个用拳一个用拳,一个用拳一个用拳,说好用拳就是用拳,一拳一拳又是一拳:“砰!砰!砰!砰!砰!砰!砰!”
这一次。比拳脚,方殷抢先出拳。用的就是直拳:“嘿!嘿!嘿!嘿!嘿!”
燕悲歌,也以直拳,直来直去,以拳对拳:“哈!哈!哈!哈!哈!”
所以说是,比拼!
所有人是瞠目结舌,并非因其比斗方式特殊,因其都比较二,而是,以燕大哥的拳头之猛,之狠,之硬,方殷竟也能够承受:“砰!砰!砰!砰!砰!砰!砰!”
五分钟之后。
八十拳过后。
一人原地不动,仰天狂笑:“哈哈哈哈!不知死活!”
一人骤然后退:“我呸!”
灵秀叫道:“第一回合,燕悲歌胜!”
四下,死寂。
好像都是,忘了欢呼,不知道究竟发生了甚么状况?
“诸位请看。”灵秀上前,举起方道士的一条胳膊,解释道:“这一只拳头,已经被打肿了,不但肿了,而且皮开,肉绽,筋断,骨裂,而——”说着上前三步,举起燕大侠的另一只拳头:“另一只拳头,只是微微发红,发青,发紫,发黑,又发白,只有颜色变化,可说完好无损,因此——”说罢,目注方殷,摇头叹道:“以已之短,攻彼之长,是为下策,殊为不智!”
原来如此,好凄惨的一只拳头:“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知小辈!“燕大侠又自仰天狂笑,气冲斗牛,直接霄汉:“燕某的拳头你也当得,岂不笑话!笑话!哈哈哈哈哈哈哈!”
“且慢。”可是方殷,还有话说:“我是输了,可我没哭,燕大侠,您老人家这眼泪都疼得流出来了,居然还有脸说?”
此言一出,众人愕然:“啊?”
果见燕大侠,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