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尽欢要去英国见猴子精和狐狸精,段迦仁心里是一百二十个不乐意,认定她是想要去会情郎。
这真是冤枉人!她对凡人都是有情的,只是独独缺了男女之情。倘若能有那个心,早一千年前就她能给自己张罗出美满姻缘。
可惜,时光流转千年,她还碰不到一段美满姻缘。人撞了南墙尚且知道回头,何况她乎!早就不指望了!
钱宇宁固然年少英俊,很是有一点得她的意,但也仅仅只是得意而已。她是有一点美少年情节的,只因一千年前有一段似有若无的初恋,对象正是一位美少年。
美少年的美,不仅仅在于外表的皮相,更在于冲动单纯的内心。这份只存在于人类年幼无知时的懵懂,就如同未经雕琢却已然放光的宝石,带着一种纯粹的原始性的美。正所谓大巧不工,天然的才是最美的。
人皆爱美,爱美乃是人之天性。她既然坠落红尘,不幸套着人的躯壳,爱美至少也算是她半个天性。
然而这份美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真情易逝”。
再纯真的少年,经历过岁月和社会的磨砺,也会变得圆滑而又暗淡。就如同珍珠,暴露在阳光之下,起初总是闪闪发光,可时间长了就会氧化变质,最终沦为鱼目一般的石头。
她也不指望美少年是一辈子的美少年,因为这对于人来讲,反而是一种痛苦。
生命的美,在于生老病死,爱恨交加。永恒不变,活着也如同死了一般,譬如她。
她是钻石,又冷又硬,之所以能闪光,也是反射别人的光而已。她需要一点烈火青春,爱恨交加。但又怕火太烈,爱太浓,所以只乐意旁观,而不亲涉。
难道连看看都不允许?他是谁?管得到她?
是!他管不到她!段迦仁心里很明白。且不说她是自由的,更别提她还有那么大的本事。
不管是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凡人,他都没理由没本事管她。
管不到就只好由着她!由着她兴冲冲的去英国,和她的真善美少年相聚。
光是想象一下画面,他就想吐,要是见到现场版,那还得了?估计得上吐下泻!
可上吐下泻他就不去了吗?那可不行。万一被人拐带走了怎么办?当然,她身体里有西洋镜,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她。可问题是,哪怕她离开他眼睛一分钟,他也受不了。
她是他的无价之宝,非得盯眼看着才能安心。
如此一来,便是忍着上吐下泻他也得跟着她了。
*
伦敦的天很是给脸,配合着他的心情,阴郁而且闷热。低气压之下,空气潮湿的仿佛拧一把就能出水,以至于远道而来的客人一下飞机,就感觉身上被泼了一盆热水,汗如雨下。
在旅行途中,许尽欢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手机。早在出发之前,就联系上了段迦康,约定好见面的时间。
虽然还没有在正式放假,但段迦康和钱宇宁已经是收拾好行李搬到了纽约。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租了一个小公寓,对付着过。
房租据说是对半开,想不到猴子精竟然还有私房钱,段迦康顿时觉得自己的支票签的太爽快,下回得扣钱才行。
他当然不会委屈自己和许尽欢跟那两位少年一起挤小公寓,而是定了酒店。
两位少年没去机场接机,而是等在了酒店大堂,这自然也是许尽欢告诉的。
半年不见,段迦康又蹿高了一截,人显得更瘦了。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下边套着一条自上而下全是破洞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脏兮兮的球鞋。旁边的钱宇宁俨然就是大两号的他,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对加入丐帮的好兄弟。
相比之下,段迦仁和许尽欢则一派严肃装裹,随时能摆在橱窗里供人观赏。
两派人一见面,各自都是一皱眉。
段迦康首先发难,蹦跳到许尽欢跟前,夸张的挥舞双臂。
“天哪!欢欢,你是来度假还是来办公?你不是说你已经去过巴黎了吗?为什么我在你的身上看不到一点自由和浪漫!”
许尽欢心想有你哥盯着,我哪儿来的自由和浪漫?走哪儿他都跟着,怎么自由?就他那个样,怎么浪漫?
正开口想要抱怨几句,钱宇宁迈步上前。
“段,你这样说一位美丽的女士,太不合适了。欢欢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那是你觉得,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段迦康还用了成语。
情人二字让钱宇宁脸颊微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