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早就丢了,三万妖族攻城,数不尽的强者,泱泱看不到边际,可这孩子一人一刀杀出了一条血路。”
“在长安城最危难的时候,他一个人站了出来,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
“他才十八,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年纪,一生却被锁死在这座孤城。”
刘夫子絮絮叨叨。
似乎想一口气将故事讲完,可六十三年的征程啊,这是言语所无法描述的悲壮,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我记下来,我记下来。”
李寻声音颤抖,已经五十多岁的铁血悍将,在这一刻泪如雨下。
他摸索了全身。
只摸出三道圣旨。
这是他一生的荣誉。
在踏入大漠的那一刻,他便已经做好了身死的准备,便只带上了这些。
这一切,他无比痛恨自己。
身不带来,死不带去。
这时候,一只笔,一张纸,也比圣旨宝贵百倍,千倍,万倍。
他咬破自己的手指。
摊开圣旨。
在这被他视为一生荣誉的圣旨上,用血玷污了它们。
不。
是唯有圣旨,才能承载长安城的丰功伟业。
刘夫子看着。
思绪开始回忆。
六十三年的孤守,他能讲的事太多太多。
多到数不清。
他看向那个痴痴看着嫩苗生长,孤零零坐在地狱的红衣孩子。
哽咽道:
“他很懂事,也很招人喜欢,不过六七岁的年纪,便已经开始挖坟掘墓,长安城一万三千名老兵所拥有的荣誉,他全部记在脑子里。”
“十岁那年,他第一次提出要去厮杀,要跟妖族拼命。”
“十八岁,他上战场了。”
“在长安城坚守不住的时候,他瘦小的身体爬上长安城,开始了一人征战。”
“他杀入妖城,浴血奋战,夺回了长安城城主的尸首,让亲人归家。”
“他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将长安城的旗帜插在了大漠之上,开疆扩土一千里,一万里。”
“妖族猖狂,妖奸欺人,他再度杀入,覆灭一城,挽回人族三百一十一人。”
“……”
李寻只觉得自己要窒息,心脏剧烈抽搐。
边写,边哽咽无声。
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肩负起了守城的责任。
在这孤立无援的百万里大漠,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在其他人享受着隋国带来的繁华时,可曾有人想过,在遥远的西域,还有一座城在坚守。
还有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为了人族的疆域浴血厮杀。
这是何等绝望而悲壮。
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那样一个惊世骇俗,能成为南域璀璨明珠的天才,却要在这孤寂的大漠沉沦。
消息一但传回,天下将喧沸。
就算再铁石心肠之人,也会潸然泪下。
这样的生活,即便过上一天也是煎熬。
而秦昊渡过了十八年。
他在疯魔。
是啊,他在疯魔。
可他即便是疯魔,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在地狱的深渊中,他依旧坚守。
写完,李寻只觉得自己一身力气被抽空。
纵是当初守城三月,他也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般无助,无力。
“离开!”
“离开这里!”
魔土之上,那个背对着众生的红衣少年大吼。
他已经快坚持不住了。
李寻很无助。
他视如珍宝的收起圣旨,看着远处那个少年。
他还想做什么,可他不知道该做什么。
“离开吧,小昊会真的会杀了你。”
刘夫子泪目。
“不要让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手中再沾染同胞的鲜血。”
李寻痛不欲生。
刚毅的脸庞因为刘夫子这句话,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最后回望了一眼这道红衣身影。
转身离开。
半年。
真的是半年。
他没有骗人。
半年,他一定会再来。
到那时,这个南域绕不过的璀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