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犯下了人命官司的犯罪者,往往是比较容易被抓的,因为警方会在相关的案件上投入最大限度的警力……
而至于其他的很多案件,一些是警方本身就很难查得清楚的,一些则是警方本身不可能投入太多警力的,而这样的案件,犯罪者最终被抓住的概率,就会变得很低了……
而无论是多么严酷的刑罚,抓不到人的话,也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可言了……
尤其是那些小偷小摸,不仅仅被抓的概率很低,即使被抓了,只要数额不大的话,多半也不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这也使得这一类的犯罪者数目非常的庞大,因为他们始终有两层心理保护,一层是自己多半不会被抓,第二层是自己即使被抓了,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而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之下,小偷小摸也就自然而然会猖獗起来……
很多的犯罪。本质上来说,追求的就是这种低风险的犯罪模式,他们不用去担心自己被抓了之后会怎么样。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被抓的概率其实是无限趋近于零的……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电话诈骗案件,这一类的犯罪,几乎是很难被真正意义上的抓到的,称得上是典型的意义上的来无影去无踪的犯罪手段,甚至连被害者的面都不需要见到,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实施犯罪手法。并且保证自己几乎始终维持在零风险的状态之下……
而这也就是许多人为什么宁可顶着重罪,也敢于进行犯罪的原因所在……
其实。人贩子就是典型的此类犯罪行为……
从犯罪的角度上来说,他们的获利和他们的获刑其实是不成比例的,他们一旦被抓,从犯罪行为获利获刑并不会太多。十几万几十万就已经顶了天了,但是如果贩卖多个孩童,多半等待他们的也会毫无疑问是死刑……
但是,从安全的角度上来说,贩卖人口这种行为,尤其是拐卖孩童,风险却往往也并不大,一方面,买家不开口的情况下。他们想要被抓往往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很多时候,警方对于失踪人口的态度。也往往不会太过在意,全世界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失踪,警方就算是在意,又能够找得到几个,如果是绑架勒索,警方还能够有点线索。但是纯粹将小孩子当做货物贩卖,脱手之后就远走高飞的话。想要抓住这样的人,无疑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不安排一些卧底潜入对方的组织,几乎是很难有机会可以破获这一类案件的……
而这也就是民众为什么会对于这一类行为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
因为这一类的犯罪者实在是太难被抓到了,所以很多的民众才会认为,这种人一旦抓住,必须要执行死刑,才能够让自己的念头通达……
实际上,如果归根结底来说,还是各种各样的犯罪本身被抓的风险各不相同而已……
法律固然是公正,但是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考虑到不同的犯罪抓捕概率上的问题……
而如果真正意义上要起到震慑犯罪者的作用,那么那些抓捕概率越低的犯罪行为,所需要承受的刑罚,其实就应该呈几何级数倍增长,只有这样,才能够或多或少的震慑一下犯罪者……
而死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最终极的震慑!
道理很简单……
犯罪者之所以犯罪,往往有两重心理保护在,一重是觉得自己不会被抓住,第二重是觉得自己就算是被抓了,也多半不会死,甚至如果律师给力,逃脱制裁或者被轻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这两重心理保护的作用之下,犯罪者才会铤而走险的去犯罪,概率这种事情,本身就像需要相乘的,如果本身被抓的概率就很低,加上即使被抓,被判重刑或者死刑的概率也很低,在这两种概率相互产生作用之后,基本上犯罪者就可以说是无所畏惧了,因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的可能,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
于是,他们才会变得有恃无恐……
这一点,就像是所有人都知道如果街边找小姐,如果不戴套的话,是可能会感染一些性病,甚至其中还包括足以宣判一个人死刑的绝症存在,也可能会被警察叔叔抓到,一关就是大半年……
但是,却还是会有很多人愿意做这样的事情,还是有很多人日日夜夜流连在花街柳巷之中,无法自拔……
他们就不怕死么?就不怕得病么?就不怕被警察抓,然后被罚款拘留么?
这些事情,他们当然都是有所畏惧的,但是,他们自己也都很清楚,这三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往往是非常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