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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三十三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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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被无罪释放,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同,杀人固然是很严重的罪行,但是杀死那些犯罪者,或者行为恶劣的人,本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尽管有些时候,法律或许并不认同这种正义,但是正义却终究还是会降临的!

说到底,如果一个人真的是神憎鬼厌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就算是这个人某一天被人杀死了,也不会有多少人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就算是警察也不见得会全力以赴的破案,更多的时候,人们反而会因此感到庆幸和开心……

一个本身就被人厌恶的人,不管遭遇到什么样的对待,在普通人看起来,都有些理所当然的成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小女孩去一家超市偷东西,然后被老板抓到了,就把她吊在树上,并且剥光小女孩的衣服,那么毫无疑问,舆论都会普遍偏向于小女孩,觉得这个老板的行为太过于离谱,是一种严重的侮辱人格的行为,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

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小女孩本身就是一个偏向于弱势的个体,这样一个弱势的个体,就算是做了一些犯罪行为,也没有必要用出格的手段去对待,这样的手段自然是超出了人道的尺度之外……

如果同样是小偷,这次不是去偷超市,而是去别人家毒狗偷狗,最后被别人发现了抓起来,脱光衣服吊在树上,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觉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因为相比起偷东西来说,毒狗杀狗的行为,无疑是更加让人厌恶的,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能够毒杀狗的毒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是足以杀人的,所以这样的人存在,本身就是对周围的人构成一定威胁的,所以没有人会对这样的人还抱有同情心……

事实上,在很多民风彪悍的地区,小偷偷东西被抓住,基本上是逃不掉一顿毒打的,只要不打死,基本上是怎么打都行的,也不会有人因为这样而同情小偷……

而如果更进一步的来说,如果同意是小偷,这一次小偷既不是偷东西,也不是偷狗,而是去偷小孩子或者诱拐妇女呢?

那么这个小偷就算是脱光衣服被挂在树上,就算是本身是女性,多半也是不会有人同情的,甚至很多人还会不解气的用各种方式去攻击这个人贩子,甚至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人贩子就算是被打死,围观群众多半也不会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因为这种犯罪行为本身,就已经是远远超出人道尺度的犯罪行为了,甚至如果严苛一些,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反人类都并不过分……

事实上,很多时候,不要说是人贩子了,就算是一些因为误会而引发的事件,见义勇为者也并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就像是前一段时间的一个新闻之中,一个男子强行抱走一个小孩,然后另外一个男子见义勇为,就把这个男子打死了,最终通过调查,抱走小孩子的男子,是小孩子的亲生父亲,只是因为狗血夫妻之间的纠纷,所以才会想要抱走孩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男人当然是比较无辜的,但是就算是无辜,也谈不上是绝对的无辜,毕竟,他的行为本身也是非常不妥的……

谁让他做出这种非常容易让人误会的行为呢?真的被打死了,也就只能自认倒霉而已……

而如果是真的人贩子被打死了,恐怕见义勇为的群众不仅仅不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可能获得见义勇为的奖励,成为人们眼中如同英雄一样的存在……

所谓的除恶即是扬善,就是这样的道理……

在现代社会之中,财富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一个标准,但是这个标准本身,却也并不是绝对的……

但是至少,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认同这样的标准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不管是什么样的职业,只要是合理合法并且没有什么不道德行为的,那么比较工资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分别两个人谁比较成功的简明扼要的方式……

而从普通人的角度上来说,财富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自由程度……

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他在人生的选择之中也就越是自由,普通人在很多选择面前,通常是非常无奈的,因为他们往往别无选择……

但是拥有的财富越多,往往一个人的选择也就会变得越多……

当然,这种自由,本身就是建立在秩序之下的自由……

准确说起来,一个人生活在越是充满秩序的环境之下,自身拥有的财富越多,那么这个人实际上也就越是自由……

而反之,即使一个人拥有很多钱,拥有很大的权力,拥有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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