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去京城,给儿媳和孙女送东西,一边盘算着,要在明年去京城之前,把李青雅的亲事定下来。
老太爷临终前,把自己的一半身家都留给了二老太爷。隔了这么多年,二老太爷名下的财产早已远不是当年的数目,李青雅虽是女子,但李毅没有留私,把这些财产全都给了李青雅做嫁妆,只是有个条件,若是招婿也就罢了,按大周律,三代之后幼子归宗;但若是嫁娶,那么无论生几个儿子,都要由李家挑选一名嫡子,继承二老太爷香火。
这条件并不苛刻,李家虽是商户,但李青雅是带着李家二房全部身家出嫁的,这些以后还不是全都便宜了她的子孙?
来提亲的快要踩破门槛了,甚至还有几个是官宦人家的庶子,就连廖家的一个旁支,也请了熟人说项。
李青雅虽是侄女,但毕竟不是自己养大的,李毅和李大舅母不敢全权做主,还是要让李青雅自己拿主意。
结果,这亲事说了快两年,还是没有眉目。
明年李毅和李大舅母去了京城,少则几个月,多则大半年,若是李青雅的亲事没有提前定下来,就又要耽误了。
过了年,李青雅就二十三岁了。
难道要带着万贯家财去做填房吗?
李大舅母一想到李青雅还要倒贴丈夫前面的子女,她就坐不住了,坐车去了善堂。
李青雅白天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