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人知道,凭借联省共和国在远东的那几千人,是无法击败李植的。即便把整个东印度公司的几万士兵全部调到明国来,恐怕也打不过李植。
所以荷兰人必须另辟蹊径。
放眼远东,如今有实力挑战李植,只有江北军了。而且荷兰人已经和江北军合作过一次,自然不介意再联手一次。
枪匠巴斯滕瞄准了一百五十步外的人形靶子,摁下了扳机。
“啪”一声,福尔摩沙步枪枪膛中喷出火焰和白烟,远处的靶子应声而倒。
史可法眼睛发亮,哈哈大笑,从巴斯滕手上接过了那把步枪,上看下看。
这种新式步枪可以媲美李植的步枪。虽然史可法不知道为什么李植的步枪可以打二百五十步,但是显然那样的射距意义不大。在重甲的江北军面前,李植的步枪只有冲进八十步的距离上才能杀伤。
而李植的大兵只穿着薄薄的单层钢甲,线膛枪在很远的距离就能杀伤虎贲军。拥有这种“福尔摩沙步枪”,江北军在武器上就基本上不差于李植的虎贲军了。
因为双层重甲的大量装备,江北军的装备甚至超过虎贲军。
史可法将步枪给左良玉看了看。
燧发枪机的结构倒是很简单,不过左良玉稍微扳了扳那弹簧,就说到:“本兵大人,我们的枪匠恐怕做不出这样的枪机。”
阿德尔伯特是个傲慢的荷兰人,作为一个舰队司令,他很厌烦于和远东的黄种人说话。实际上,在他眼里黄种人是下贱的人种,都是荷兰人的奴隶。在巴达维亚,闯南洋的中国人都是荷兰人随意驱役的下等人,甚至不高兴时候杀死几个都没问题。
但是迫于形势,他又不得不和黄种人江北军联手,这让他有些不自在。
“你们自然是不会做的,这是白种人发明的...”
阿德尔伯特本想说这是白种人发明的武器,但他突然意识到锥形子弹是荷兰人从李植那里学去的,一时语塞。他话说到一半,转口说道:“我们会派十个工匠来教你们怎么做枪机,怎么拉膛线。”
史可法将步枪还给巴斯滕,沉声问道:“那么,你们想要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