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一个精明狡猾的凶手,怎么可能会傻乎乎的把凶器留在家中显眼的地方等待警察来发现呢。必然是找了什么安全的或者是隐密的地方妥善的收藏好了。
同时,还有一个更加致命的问题是,当警方提出对威尔逊 史密斯的怀疑时,他竟然提供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一卷证明他在案发当时正在后仓库清点货物的录像带!
根据仓库管理员的证词,史密斯先生虽然作为一个高级主管,但是他时常到仓库亲自清点货物以确保在发货时万无一失。至于时间上就比较不固定了,有时是早上一上班时就去,有时是晚上快下班时,或者是白天他没有其他更重要的工作要处理时也会去。
所以说他在上午十点多去仓库清点货物,于情于理都是说得过去的。
但是怎么可能呢!
厉南星看着屏幕上正在播放的录像画面,苦苦思索的头疼得像有一只涡轮发动机在里面搅。
因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NCIS也不能提供出凶器这一最重要证据,对于威尔逊 史密斯的怀疑也不能够成立,不能拘留。而对方高薪聘请的名律师在第一时间赶到,结果对史密斯的问讯也无法进行。
看起来,调查再次陷入了僵局。
要怎么打破僵局呢……
厉南星手里拿着放映机的遥控器,反复一遍遍的放着史密斯在仓库里的那段录像。
从录像的时间上看,他从上午十点钟一直在仓库停留到十一点钟,整整好好一个小时,刚好是案发的那个时间段。
在没有凶器的情况下,要想进一步的将调查进行下去,那么必须要突破的就是这卷录像带。
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
厉南星再一次从头看了一遍,忽然!
有了!时间!就是时间显示!
一个人,不管多么有时间观念,脚步多么精准,也不可能在十点准准的时候踏入仓库门,在十一点正的时候出门,甚至连一秒都不差!
如果不去注意秒数的话或许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如果特别注意了的话,小厉教主忽然笑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录像中人的动作明显是比正常人的行为要慢了一些,如果放到快进两倍的速度看的话,才刚好符合那种大公司里人流匆忙的速度。
因为一直都是在用快放的速度在看这一个多小时的录像,所以完全没觉得速度上有什么问题。而如果放到快放三倍以上的时候,才是正常快进的影像。
那么从时间上换算,这显然也不是时间长度为一个小时录像,而是估计在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的影响。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厉南星几乎要有些得意了。
真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监控镜头正对的一面墙上挂了一个不算小的钟,经过小穆将图像清晰放大处理后,可以很准确的读出他离开仓库的时间:九点十五分。
前后一加,也即是说,威尔逊 史密斯从八点四十到九点十五分这段时间内在仓库停留了差不多四十五分钟,然后在案发之前一个小时就离开了仓库。
一个小时,足够他回到办公室架好狙击枪在合适的时间袭击行人了。
而这样一来,仓库管理员的证词也就不足取信,显然他撒了谎,而且说不准,他还是威尔逊的同伙。
同一时间痕迹鉴定的结果也出来,于佑和提供的那份绝密资料可以确定并非作伪。
于是,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手段,都出来了。
凶手,已经可以板上钉钉的确认是威尔逊 史密斯无疑。
但是,知道了是他,和能够逮捕他,却也并不一样。
如果说穆鸠平所查的另外几起枪击案的凶手也同样是威尔逊 史密斯的话,多次作案而未被缉拿归案,可见他是多么狡猾,而且手段众多。
同时,从这一伪证就能看出,这个对手不仅狡猾,而且估计还有众多的帮手,虽然不一定是同伴,但是往往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合作反而更加稳固。
史密斯付钱给这些帮手们,而他们帮他掩护。
或许他们并不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或许他们只是每人只知道自己要做的那些事情。
要想从他们下手攻破史密斯,恐怕是不太有可能了。
那么,要怎么让他能够俯首认罪?
“南星,”于佑和忽然打断了厉南星的苦思,很是神秘的笑了一下。“我有个法子,或许有用……”
还记得前面所说,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