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气的独自溜走了。
刚从拥堵不堪的道路上脱离,比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连串“飕飕”声,接着便是一大片“哎呦哎哟”的惨叫。他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精灵终于发飙了。
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地精灵用花箭杀出了一条血路。领着其他人追上比凌。见他蓝眸里笑意盈盈,精灵忍不住讥讽道:“哼,你倒是跑得快。连同伴都不管,真是无法信任的家伙!”
比凌毫不理会他的言语攻势,只是冲着旭天说:“我觉得你们都该改改装,起码像我一样戴上武士面巾吧!”
“赛菲尔”心有余悸的大点其头,几人转到僻静处蒙上头脸,这才敢再次上路。面对众人的愤怒目光,淼涧不敢再卖关子,将自己所知的布优格国情况一一道来:“这里距离我们矮人族最近。几千年前这里就是人类和矮人的混居区,而且两族大多通婚,那些半矮人后代建立的国家,就是今天这布优格国的前身。”
他有点自恋的笑笑:“你们知道啦,矮人地相貌非常突出。那些半矮人继承了这点,同时又有人类的身高。所以外表特别出色,比一般人类好看许多。这个国都更是各色美男美女汇聚,因此被称为‘美人之城’。这里的人们也非常爱美,以追求美丽为荣,若能得到皮相出色的配偶,对这里的人来说是最幸福的事情。”
“到现在,这里国民地矮人血脉已经极为淡薄,但那种爱美追美的传统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盛行,逐渐成为整个国家的文化习俗。表现也越来越疯狂。”
“现在的布优格国,从王族到民众都特别痴迷外表出色的人。这个城市每年都会举行选美比赛,不论男女,只要在比赛中获胜,立刻成为国宝一般的重要人物,被所有人供养和崇拜。若有人能找到外貌特别好看的配偶,那人一定会成为民众心中的英雄和幸运儿,赢得尊重和追捧。我早就听族里的叔叔伯伯们说,不管是不是适婚年龄。只要到达布优格的矮人,没有一个不被骚扰纠缠地。”
)。。这种演变得有点扭曲的文化。忿忿道:“就因为这个国家的人都是一群疯狂的追美族,所以我最不喜欢从北令隘口经过了。我宁愿在海船上连吐几天,也不愿被人像看猴子一样追着堵着,还非要我跟她们结婚!哼,我说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美人之城’,完全是个‘花痴之城’嘛!”
原来这家伙在这里吃过苦头,所以故意看着其他人也受到同样待遇呀。旭天轻轻一笑,回头向其他人说:“下次再遇上这种情况,我们就让涧单独出面处理,你们说怎么样?”
“旭天老师,你,你……”矮人指着金发男子,“你身为老师,怎么能让学生……”
“很好的提议啊。”“赛菲尔”笑得双眼如月牙儿一般,打断了淼涧的抗议,“一看身材就知道你是
,和这里的国民同根同源,最适合同他们打交道了。
娜娜公主也嫣然笑道:“我赞成!”
精灵冷哼一声:“早该如此。”
比凌的语气虽然温柔无比,说的话却让淼涧心里发寒:“反正淼涧有脱裤子这项绝招,我们完全不必担心他地人身安全。至于名声问题,我们大可宣称不认识他。”
一行人说笑着,丢下矮人便径直进城去了。知道自己惹了众怒,淼涧只能苦着脸追上前去。又是道歉又是保证,总算挽回了自己岌岌可危的小命。
在山脚下地平民区寻了处旅店,六人蒙头遮面地住进后院。分配完房间后,知道娜娜公主和自己同住,“赛菲尔”直乐得嘴都合不拢。若不是主人凌厉的目光像刀子般射了过来,它肯定会狂笑出声。
旭天看看剩下三人,温和一笑:“淼涧,你就和我同屋吧!”——开玩笑,他才不愿和冷冰冰的精灵待在一个房间里。也不想和那个总是笑眯眯、却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比凌同住。淼涧虽然有点恶癣,却是个纯良的家伙啊!
“你们两个住一起,大家互相多照应。”他指指剩下两人,“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我们要去佣兵工会接任务。”
“为什么我要和他住一间房?”精灵的眉头几乎打成了结,“这里又不是学院!”
“旅店没有足够房间,你若想睡大街,随便你。”旭天笑得很无害,“不过。外面可是很危险的,尤其是有显眼长耳特征的你……若是被人知道你是精灵,搞不好单凭你的一根头发丝,就能引起全城暴动吧?”
精灵藏在面巾下地嘴角抽动几下,终于屈服在疯狂布优格人带来的巨大阴影之下。眼见两个女孩已经笑嘻嘻的朝房间走去,他望着“赛菲尔”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