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秦小福接管天机营,开始独当一面,他将聪明与奸猾,发挥到了极致。
与憨厚实诚的鲁明,正好是两个极端。
一个主外,一个主内,相辅相成,将天机营打理得井井有条。
也正是因为能力出众,再加上秦风的绝对信任,昔日里形影不离的主仆二人,反倒是离别甚久!
如今终于重逢,别说是秦小福,就连秦风都大为动容。
他迈步上前,抓住秦小福的肩膀,直接将他从地上托了起来。
先是拍打了一下秦小福的肩膀,替他整理好褶皱的衣裳,紧接着又捏了捏秦小福的胳膊,脸上早已经满是笑容。
“小福,这么久没见,你也成长了不少。”
“这身板越发的硬朗,越来越像一个男子汉了。”
“就是你这动不动就下跪的毛病,一点都没改。”
感受到秦风眼神中的宠信,秦小福没有任何顾虑,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起来。
“少爷,自从当初一别,小的日日夜夜思念着您。”
“尤其是您奔赴北狄,小的生怕您身边没个照应,恨不得直接插翅飞到您的身边。”
“小的这辈子,只跪您!也永远都是您的贴身仆从!”
听到这番发自肺腑的重逢之语,秦风也感动得稀里哗啦。
要不是因为今天是大喜的日子,秦风身为新郎官,否则他高低是要大哭一场的。
秦风捏着秦小福越发结实的肩膀,连连点头。
“小福,你一直跟随在我身边,咱们虽然是主仆,却更似兄弟。”
“如果你非要以仆人自居,我也不拦着你。”
“但是有一点,你必须听我的,那就是以后绝不要再下跪!”
“从今以后,你不仅是我的心腹,更是本王的代言人。”
秦小福来的路上,就已经听说,秦风封王了。
他心里自然是一百个高兴,而此时,听到秦风这番话,秦小福恨不得当场给秦风磕几个响头。
他虽然当了半辈子的下人,可是非但没有半点屈辱,反倒尽是庆幸。
甚至时常感叹,老天爷对他不薄。
至于秦风的信任,秦小福从来没有怀疑过,毕竟秦风把天机营这么重要的机构,全部交给秦小福打理,这份信任,就足够让秦小福感激涕零了。
要不是在他的心里,秦风乃是高不可攀的少爷,而且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无法动摇。
否则他早已经扑上去,用力抱住秦风了。
秦小福强忍着心中的激动,重重一点头:“少爷,您放心!”
“小的这条命,都是您的了,谁敢对少爷不利,还需先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本来满脸笑容的秦风,一听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他抬起脚,照着秦小福的屁股就是一下,没好气道:“大喜的日子,不准说这么晦气的话!”
“你小子给我好好活着,将来老了,咱们还能坐在一起,有个聊天的人。”
当众挨了一脚,秦小福心里却热乎乎的。
这证明,他没有改变,少爷也没有改变,主仆依旧。
秦风暗暗感叹,自己这辈子,算是完美了。
父母开明,爱人团圆,就连好兄弟都这么多,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生怕感动的掉眼泪,直接打发仆人,带着秦小福回后院参加宴会。
后来一想,不对劲,就索性挥手把仆人打发走了。
“小福,这里也是你的家,你自己管自己就是了。”
“吃饱喝足,回去好好干,天机营有你在,我才能放心。”
秦小福也知道,大喜之日,不便悲春伤秋,他重重一点头,擦掉眼角的泪水,屁颠屁颠地跑了进去。
现场的仆人,望着“位高权重”的秦小福,眼神早已无比炙热。
对于他们来说,秦小福就是毕生追逐的目标。
身为仆人,能够走到秦小福这个位置,这辈子也就圆满了。
几乎是秦小福前脚刚走,迎宾仆人的声音就再次响起。
“茗县书吏,刘云夏,送上母鸡四只,礼金三百文。”
听到礼单内容,周遭的仆人和丫鬟,皆是一愣,紧接着流露出戏谑神情。
四只老母鸡?三百文钱?
这个刘云夏,脑袋莫不是被驴踢了,竟然出手如此寒酸,这到底是来贺礼,还是打秦风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