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草莓手机无法使用微讯产品,让他们的工作、生活、娱乐感觉很是不便。他们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早介入,能够给出一个权威的回答,尽快让他们作出正确的决定。”
“就消费者的担心和疑虑,《正义之声》记者采访了邶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他认为,草莓公司在全球召回危险手机,但不在华国市场召回,这一行为涉嫌区别对待。”
“草莓作为经营者,不应该区别对待,在这个事件上来说,草莓的做法是减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它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从这个事件上来看,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可能会受到损害。”
“这种情况下,草莓应该主动向行政主管单位去报告并告知消费者,而不是采取两种标准去对待消费者,我们呼吁草莓作为经营者应该提出一个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或者方案。”
“该律师事务所呼吁广大华国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应该选择正确途径进行维权:第一可以直接找经营者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由消费者协会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选择向主管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去进行投诉。如果以上途径都达不到消费者维权的目的,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截止本期节目开播时,草莓莓疯7在华国地区已经发生三起爆炸案例,草莓手机爆炸门的背后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这三部手机爆炸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产品自身缺陷还是人为外部加热导致的?”
“草莓电子公司是否应该把爆炸手机的检测情况向消费者公开?是否应该把相关手机送到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而不是闭门自检?草莓手机爆炸事件,目前还有很多疑点,消费者目前也还有很多疑虑和担心。”
“最高领导曾在开会时强调,实现经济增长,要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我们的质量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能否把工作做得更加到位?尽早地帮助广大消费者澄清迷雾,消除疑惑!”
“这次草莓手机爆炸事件,确实对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挑战。”
“以上就是今天的《正义之声》全部的内容。谢谢大家,我是汪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