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内的灯火一阵摇曳,王世充的回忆顺着他的指尖流淌在桌上:后来沙漫天同意了这个提议,不仅归顺了朝廷,还把女儿嫁给了薛举。
那鞠红义跟薛举打了这么久,败在他的手下,也是输得心服口服,芳心暗许,嫁给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求之不得。我在参加完了他们的婚礼后,由宗罗喉亲自护卫那支粟特人商队,一路到了姑臧城,也就是因为这一趟生意,我们王家才算真正赚到了第一笔钱,以后的广开店铺,慢慢发展,都是靠了这笔钱所赐。
麦铁杖听完后长叹一声:想不到行满还有这么刺激的往事,我听着都是一身汗,你当时一个十五岁少年怎么撑过来的。
王世充嘴角勾了勾,眼中绿芒一闪:当时可能是太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没什么好失去的,我只知道,那趟货一定要走成,全家都指望这趟生意呢。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个洪钟般的豺声,透出一股凶狠与霸道:“世充,来了这金城怎么也不通知哥哥一声呢?”
麦铁杖的脸色一变,而王世充却是神态自若,喝了一口碗中的水,平静地说道:“薛兄,别来无恙?”
一阵楼梯响动声过后,那扇破木门被重重地推开,一阵烟尘弥漫,黑暗中只见一人捧着油灯,站在门口。
来人头戴金盔,双目如铜铃,向外鼓出,国字脸,三十上下的年纪,乱眉如麻,鹰鼻狮口,腮边根根虬髯如钢针一样向外挺立,全身鱼鳞锁子甲,外披素罗袍,内穿贴身衣,腰系蝴蝶扣,骑马兜裆裤。马靴云卷儿绣,身高九尺九,胸宽背又厚,峙渊岳停地站在门外。端地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王世充虽然与薛举多年未见,但一见此人,仍然心里暗暗喝了声彩,此人的气场和雄壮完全不在自己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时见过的一众悍将之下。即使是与当世悍将的史万岁,来护儿,鱼俱罗,慕容三藏等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薛举举着灯,直接走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王世充,哈哈一笑:“世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老样子。发了大财也不来金城跟哥哥聚聚吗?”他的目光落到了麦铁杖身上,同为悍将,麦铁杖这个赳赳武夫倒是吸引了他的眼球,“这位壮士好生了得,世充,是你的护卫?”
王世充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指着麦铁杖说道:“这位姓麦,名铁杖,始兴人。乃是朝廷正印的五品仪同将军,南征平叛立下大功,是我的朋友,可不是我的什么护卫。这次跟我结伴西来,见识一下陇右的风土人情。”
麦铁杖也站起身,冲着薛举一拱手:“久闻薛壮士虎威,闻名不如一见啊。”
薛举的眼中闪出一丝冷电般的光芒:“原来是当年渡江侦察,一人斩杀数十名敌军,可以日行五百里的神行太保。久仰久仰。”麦铁杖当年南征也算是名满天下,就连金城这种边境小镇都知道了他的名头,先是一愣,然后喜色上脸,表情也舒缓了许多。
王世充看了一眼门外:“薛兄今天是一人前来?”
薛举点了点头:“不错,咱哥俩十年没见了,今天好好聊聊,听说你明天还要上路,我知道你做生意忙,就直接来这里找你了,这家客栈几年前被我买下,现在客栈内只剩我们三人,不知世充是否愿意与我一叙?”
王世充笑道:“这个自然。”他转向麦铁杖道,“铁杖,我和薛兄有些事谈,你先出去吧。”
麦铁杖看了一眼薛举,点了点头,拿过他手上的油灯,走出了门外,一阵楼梯的“吱呀”声响过,一切归于平静。
薛举拉过了麦铁杖的凳子,在王世充的对面大马金刀地坐下,摘下头盔,往桌上一顿,嗡声道:“世充,不够意思了吧,来了金城也不来看看我。”
王世充没有接他的话碴,而是看了一眼他的这身披挂,面无表情地说道:“薛兄,今天穿得这么正式,是巡逻回来吗?”
薛举的眉毛一扬:“你是不是不想看到我?每次来金城都要躲着我,我有这么可怕吗?”
王世充冷冷地说道:“都金城之虎了,还不可怕?当年我只要你对敌人赶尽杀绝,可没教你这么多变-态的杀人伎俩。”
薛举哈哈一笑:“杀人是为了立威,是为了让我的敌人和不肯顺服的人恐惧,杀的手段越凶残,越狠,那这些人就会越怕我。王世充,你当年教我要多看史书,汉高祖刘邦为了震服那些心怀不轨的异姓王,就把彭越给剁成了肉酱,传给这些诸侯王看,我这只不过是学学汉高祖罢了。”
王世充叹了一口气:“汉高只不过醢了一个彭越,你可是把成百上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