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之后,阴山脚下,乞伏伯,这里是一片方圆数十里地的淡水湖泊,虽然与中原地区动辄数千里范围的大型湖泊完全无法相提并论,但在这草原大漠之中,也是难得的绿州地带了,一眼望去,天野苍茫,湖面上波光遴遴,只是本该水鸟云集的湖面上,却是没有任何鸟儿的踪迹,河边偶尔有几只来饮水的狐狸,刚喝了几口水,就敏锐地感觉到什么,飞也似地逃得无影无踪。
这片湖泊的东边五里处,这时候却结着一个方圆四五里的庞大车阵,隋军千余辆的战车再次用铁索首尾相连,两千多匹军马尽列阵中,大车的两侧装上了厚厚的木板,而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的木板外还包了一层厚达寸余的铁皮,因为史万岁和王世充很清楚,这回面临的突厥可汗本部的主力,用的可不是骨制箭头,而是钢刀铁箭!
在隋军车阵的南,北,东方,已经围满了密密麻麻的突厥骑兵,每个方向都足有两万之众,南边是青一色的黄马,东边是青一色的白马,而正北方则是黑云遮日一般的黑马,全是披着铁甲,马匹也披着兽皮护具的精锐骑士,手中所持都是一人高的大弓,还有闪着寒光的马刀,大剑与狼牙棒。
都蓝可汗骑在一匹浑身包裹着金甲的骏马上,全身也穿着金色的盔甲,在银甲耀日的突厥大军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在他的身后,一面巨大的金色大纛上,一个凶残的狼头正恶狼狼地龇着牙,仿佛要把面前的对手连骨带肉,吃得一点不剩。
哈米赤今天也换了一身锁子甲,骑了匹高头大马,那矮小的身形一下子显得高大了许多,他对着都蓝可汗,一脸的諂笑:“大汗。您这招真是高啊,三个方向各两万精骑,彻底围住了这几千隋军,让他们插翅也难飞。又让开西边的一角,隋军若是抵挡不住,向着西边逃跑,我们就可以把他们赶到泊里喂鱼啦!”
都蓝可汗得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道:“汉人的兵法书里说什么围城的时候。要围三厥一,就是说要留一边给人逃命,然后再在逃命的时候把他们全歼,四面围实了攻打,只会让敌人拼死抵抗到底,这回我也用用这招。”
哈米赤竖起了大姆指:“大汗英明啊,这股子隋军实在是太狂妄了,从白狼塞就一直追着我们,区区三千多人,竟然敢深入我们大漠。老虎不发威,还真把我们当病猫啊,大汗把他们引到此处,全歼他们,那些不长眼的草原部落们一定会望风归顺大汗的!”
都蓝可汗咬了咬牙,恨恨地说道:“上次白狼塞一战后,这些墙头草们全都转而中立了,本汗派人持了令箭走遍各部,也没有几个率兵助战的,关键时候。还是只有自己的本部人马靠得住,这回本汗也不派仆从部落打头阵了,直接阿史那本部的勇士们冲上去,虽然说千里之内没有其他隋军。但以防万一,争取一两天就把这支隋军全部消灭,然后传讯草原各部。”
哈米赤问道:“大汗,现在敌军已经结阵了,我们是不是按老规矩,先占卜祈祷。再出战?”
都蓝可汗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六万打三千,还占卜个屁啊,吹号,直接上!”
哈米赤点了点头,跃马而出,掏出怀中的一个号角,放在嘴边,用尽全身的力气吹了起来,凄厉的号角声在空旷的草原上来回鼓荡着,而所有的突厥骑兵都开始发出狂野的战吼,伴随着胯下战马们有节奏的以蹄刨地,巨大的声浪夺人心魄,刺激着每个隋军战士的心。
车阵中的史万岁,端坐于阵中央的一张胡床上,张须陀怀抱一面令旗,手持盾牌,随侍一边,每个隋军战士都穿上了双层的铁甲,铁盔,面当,车上的三名战士持着强弓硬弩,而车后的战士们则举着长长的步槊,今天的车阵四周没有放拒马鹿呰,因为每个人的目的都很明确,此战就是要尽量多地杀伤突厥人,以他们的尸体,筑成一道血肉的长墙。
王世充站在东边的一辆战车后面,面沉如水,指挥着这条防线的千余名战士,今天他拿出了在驾部司这两年开发出的秘密武器,三连发步兵弩,这是以左轮手枪的原理,形成三枝弩臂,事先搭弓上弦,一击之后,能自动地转到下一枝弩臂上,可以在几秒的时间内连发三弩,这样可以最大地解决弩箭发射速度过慢的弱点,实在是对付骑兵冲击的最好利器。
只是这种三连发步兵弩只是处于实验期,能发挥如何水平,王世充自己也没有底,这次王世充在出征前紧急赶制了五千部连发弩,就是准备在战况激烈的时候使用,以一阵密集的矢雨扭转战局。而现在,每部战车上都放着两三部已经安好弩矢的三连弩,战车下面的持槊步兵的背上也挂着一副,只等战况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