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大隋的名将,此人乃是江都人……”
就在这刘大哥兴高采烈地介绍起来护儿那赫赫有名的生平时,王世充却是神色一变,手里端着的酒碗本来要向嘴里送上一口的,这会儿却是停住了不动,几乎脱口而出:“是他?”
开皇十年平定江南之乱时,王世充除了和徐德言初次相识外,也是第一次在杨素手下共事,当时自己给夹在争功的史万岁和来护儿这两位大将中间,里外不是人,而在来护儿的手下也是受够了鸟气,最后还是自己成功地黑了来护儿,建言杨素把来护儿留在泉州那里看海景。”
“十几年过去了,自己已经从当初的那个十八岁青涩少年,变成了年过三旬的中年人(按此时的标准,人的平均寿命也就四五十岁,三十三岁的王世充已经相当于后世的中年人了)。而那个意气风发的史万岁。四年前被杨坚一气之下冤杀。反倒是当年争功失败的来护儿,避开了开皇年间历次的**,安然无恙,现在杨坚重新起用这位当年的名将,让他镇守这关连幽冀二州的瀛州要地,其倚重之心,已经不言自明。”
“六年前来护儿曾经回过朝一次,当时正是高熲征高句丽无功而返之时。王世充曾一度以为杨坚会就此重用来护儿,让他在反击突厥的作战中担任要职,可那一次还是史万岁笑到了最后,虽然因为出征宁州的贪污受贿而被免官在家,但还是最后做了反击突厥的大将,无奈的来护儿只能留下长子来楷当了千牛卫备身,继续回泉州钓鱼看海景,这一晃又是六年,也不知道当年的那个嚣张跋扈,意气风发的来将军。现在又会是何种模样,也不知道他见了自己后。还会不会想起当年和自己共事时的那些不愉快。”
张金称并不知道王世充和来护儿的恩怨情仇,只是看到王世充的脸色突变,竟然连酒都不喝了,一时奇道:“东家,出什么事了?”
王世充回过了神,低声道:“没什么,只不过跟那来刺史有点渊源罢了,此地不宜久留,你我尽早离开吧。”
张金称点了点头,三两口把面前的几个炊饼吃下了肚子,从怀里摸出几个大钱,拍在桌上,王世充长身而起,二人走出了这个小酒馆。
王世充正要系那斗笠上的带子,突然听到身后有个粗旷的声音响起:“哎哟,这不是王华强王参军吗,你怎么在这里?”
王世充的心猛地一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炸雷般的大嗓门,也已经有十年没听到过了,不是来护儿又会是谁呢?
但王世充的脸上转而挂起了满脸的笑容,转过身,只见官道上有六七匹马,上面端坐着六七位矫健的壮士,个个虎背熊腰,五大三粗,即使是在这山东河北到处是壮士的地域,仍然显得气度不凡,引得路上的行人们不注地侧目。
为首一人,赤面钩须,四十五六岁,身形如铁塔一般,来是来护儿,而他的脸上则是饱经风霜,甚至因为长年在海边,不少地方都泛起了白色的斑点,在他这张红色的脸上更加明显,与十几年前不同的是,他也留起了一把漂亮的长须,若是说当年的来护儿只是一員猛将,今天的他却是和当年的杨素一样,一副沉稳镇定的主帅气度了。
来护儿穿了一身绸缎便装,可是这身衣服却紧紧地裹在他身上发达的肌肉上,可谓劲装,身后的从人们也个个如此,一看便是虎贲壮士,除了来护儿以外,后面的几骑都是些二十上下的年轻人,离得最近的两个,眉眼里和来护儿倒是有七分相似,也都是英武不凡,想必是他的儿子,而在这两人后面,另有一人相貌不凡,引起了王世充的注意。
此人身长八尺有余,壮如熊罴,腰围极宽,紧身的缮丝衣服把他身上一块块的肌肉垒子衬托得几乎要随时炸裂开来,王世充自己也算是員武将了,但跟此人一比,大腿大概只有他的胳膊粗,就是张金称和单雄信,也算是难得的猛士,看起来和此人相比也稍差了那么一点点,只有杨玄感,张须陀这二位,才能跟面前此人相提并论。
可是这人也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蛮汉,他丹凤眼,面色微红,眉目疏朗,双眼炯炯有神,唇红齿白,剑眉入鬓,与一般人梳着发髻不同,他的一头长发狂野地披散着,只是在额头处束了一个发带把额前的头发略为遮挡,脑后的头发简单地扎了一个小结,这套打扮只要一戴头盔,就随时可以冲锋陷阵。
而他的那匹坐骑马鞍之上,副武器的勾架处放着两把沉甸甸的钢锏,一般精锐的铁甲骑士,在陷阵时往往会舍了长槊钢枪,而转用大锤,马刀,重剑之类的副武器来进行砍杀,而这名壮士用的两把钢锏,看起来足有六七十斤重,马蹄都深深地陷在这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