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连忙点头道:“有的有的,武库里还有两千套士兵的装备,怎么,将军有用吗?”
王世充点了点头:“如果是我们隋军这样穿了隋军的甲胄过去,可能那些什么天狼队就会先下手杀害你们国王,只有我们的人换了你们伊吾国的服装,才不会让他们起疑,到时候你就说带了看守王宫的士兵过来增援,明白了吗?”
阿里巴巴国相面露喜色,说道:“将军真是神机妙算,我真是佩服之至啊,就按您说的办。”
王世充笑着拍了拍阿里巴巴的肩膀:“听好了,这可是你们伊吾国君臣自救的最后机会了,以后能不能在这里继续当国王和国相,就看你的表现啦,对了,给我们的这位单将军指明对方天狼军的首领,雄信,务必擒贼擒王,一定要保障国王陛下的安全!”
单雄信中气十足地朗声道:“将军,您就等我的好消息吧,不救出伊吾国的国王和王后,末将绝不回来见您!”
伊吾,西城城外,薛世雄坐在那高高的帅台之上,面带微笑。看着前方的情况,百余架投石机已经停止了发射,士兵们正喊着号子,把这些投石机向前推运。以便让射程能达到外墙后约三百步的瓮城城墙。
一边的薛万均顿了顿手中的长槊,忍不住说道:“父帅,您还在等什么?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了,外墙上早没了敌军,不趁着此时一鼓作气。攻上城去,还要等敌军重整增援再攻吗?那可就难了!”
年龄最长的薛万述,面色微黑,已经留起了短须,全身披挂,提着一柄开山大斧,站在薛世雄的身边,听到薛万均的话后,回头一瞪眼:“老三,胡说些什么呢。父帅难道还不如你有见识吗?昨天军议的时候就说好了,攻击的主力是东门的王将军,我们要做的就是吸引敌军的注意力,为王将军创造机会!”
年龄最小的薛万彻,在四兄弟里生得最是高大英武,那腰围比起其他三个哥哥都要粗了半圈,个头也接近九尺,薛家四虎,个个用的兵器都不一样,薛万彻用的是一柄方天画戟。而头上也不戴头盔,只是用一圈铁箍把一头散乱的长发给圈住,他听到薛万述的话后,不满地嘟囔了一句:“咱们才是大军的主力。凭什么要把这破城之功让给那王世充!”
薛世雄的脸色一沉,回头对薛万彻斥道:“臭小子,你懂什么!此战的关键根本就不在于拿下这伊吾城,而是要对付身后的突厥骑兵,你们看看城中已经烽烟四起,王将军肯定这会儿已经顺利地拿下了东北。正在向城内推进呢,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摆出攻击的架式,拖住西门的守军,为王将军的发展创造机会,还有,算算时间,突厥的铁骑也差不多应该要到了,你们几个还怕没仗打吗?”
薛万彻的嘴角勾了勾,想要再说些什么,突然间,手提一枚重逾百斤的狼牙棒的二哥薛万淑说道:“父帅,后面有情况!”
薛世雄一下子站起了身,跟这帅台上所有的将校一样,看向了大营的后方,只见十里之外,烟尘四起,远远看去,天空中几乎象是有一条黄龙在张牙舞爪,而空中的烟尘之下,则是看起来如蚂蚁一般密集,铺天盖地而来的突厥骑兵!
武将出身的人眼神都很好使,这回突厥来的都是铁甲骑兵,远不是普通突厥部落的那些身穿皮甲,头戴毡帽,使用骨制箭头的部落骑兵,一片片甲叶子反射出来的日光,足以亮瞎人眼,远远看去,就象是一个个精光闪闪的发光体,在奔驰,越来越近!而一面金色的狼头大旗,也跟着突厥铁骑的行动,那嗜血的狼牙和尖利的狼爪,看起来也越来越面目狰狞。
薛世雄的神色平静,对周围的将校们说道:“一切按计划行事!”
金色狼旗之下,正是突厥骑兵的首领,库真吐屯的弟弟,号称弩失必部落第一勇士的阿史那莫何,他的身长足有九尺,手中提着一根看起来至少有一百斤重的巨大铁制狼牙棒,而棒头则钉满了锋利的倒刺,如同一根根的狼牙,迫不及待地想要饱饮敌人的血肉。
阿史那莫何的腰粗得活象一只大水缸,而左右两侧马鞍各放着一把檀木大弓,足有大半个人高,看起来起码也有个五石以上的弓力,而插在他背后的两个箭囊,足足盛了上百枝长杆狼牙箭。
阿史那莫何的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痕余过他的额头,从左侧的鼻梁延伸而下,一直到他的右嘴边,这让他的嘴看起来不太端正,有点微微地向左堆,而两颗前门牙看起来无法被嘴唇包裹住,深深地呲出了唇外,活象一只食人的恶狼。
阿史那莫何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配合着那只碧绿的眼珠子,形成了一种很奇怪的混合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