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留在公司里的目的就是要把公司盯紧一点儿,现在夜承不在公司里,他可不能任由一些人在公司里胡作非为,也要第一时间把公司里的消息传递给夜承,虽然夜承在国外旅游,但是他每天都有工作汇报的。
这家公司早晚还是要回到夜承手上的,目前的总裁夜车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只是把公司看着,不让他出现什么大问题就好,或许夜车没有发现,但是他已经隐隐的有所察觉,夜车的助理方然,最近好像跟盛世集团的陈总联系的非常密切。
这件事情他可要好好的关注一下,难免夜承不在公司,有些人就想蠢蠢欲动了。
这一切无关和夜承当然是不知道的,在米兰玩了两天,他们的下一步的行程是日本,林菀把自己在米兰买的那些东西全都打包好了,一次性寄回国,寄到自己爸妈哪儿,让爸妈给帮忙收着。
其实她也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买这么多东西,旅游起来的时候也给自己增添了不少麻烦,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过来,当时买这么多东西纯粹就是为了整一整夜承的。
把东西都处理完了,两个人拖着简便的轻装,来到了米兰国际机场,他们的下一站是日本——
在米兰机场,倒是让他们碰见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机场外头的台阶上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他穿的有些破旧,看上去有点狼狈的样子,手里抱着一把破木吉他,弹唱的却是一首中文歌《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在那时光里……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少年的歌声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大概是因为他唱的是中文歌的原因,让很多外国人都觉得很稀奇,而且他的歌声和吉他声都很出众,虽然他的吉他看上去十分破旧,但是弹奏出来的乐声却是极好的,而他的所作所为,却是在卖艺乞讨。
少年的面前放了一个帽子,这会儿帽子里面已经有一些钱了,还时不时的有人把一些零钱放进帽子里,然后围在他的身边听着他继续唱歌:“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大概是因为歌曲的旋律十分朗朗上口,周围的人都跟着开始哼唱起来,虽然有些人不知道这歌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这旋律让人听上去也觉得非常安详,仿佛一瞬间置身于一片金色的麦浪当中,周围的景色也瞬间宜人了不少。
这样的一幕同样也吸引了林菀和夜承两个人的兴趣,能在异国他乡听到一首熟悉的歌,让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很新奇,两个人也跟着围了上去,听着那少年继续唱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林菀也跟着轻轻地哼唱起来,这是一首让他无比熟悉的旋律,虽然在国内来说已经是一首老歌了,记得是从他们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流行起来的,那时候整个宿舍的人都会唱,还有些调皮的小伙伴把笤帚拿来当吉他,在宿舍里就唱起来了。
那真的是一段老去的岁月。
是一段让人怀念的岁月……
夜承拍了拍林菀的肩膀,嬉笑的跟他说道:“没想到你也会唱这样的民谣?听上去倒是还挺不错的呢。”夜承点评了两句,不过他一向对这些没什么概念的,平时也不听什么国内的音乐,听的都是一些外国乐曲。
林菀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像你们这样整日里崇洋媚外的人,恐怕从来都没有去听过国内的歌吧!我敢保证,你绝对不知道这首歌!”
可以想象得到,夜承大学的时候在国外留学,受的都是西方的教育,肯定对国内的一些东西知道的少之又少,尤其是音乐方面,其实国内的音乐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于林菀来说,倒是比那些听不懂的英文歌听上去要舒畅很多。
这一点夜承倒是老老实实的承认了,他确实没有听过这首歌,但是这熟悉的旋律还是能够在他的脑海当中回想起来,只是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而已,他也从来不曾关注过这些,这也不是他该关注的。
林菀倒是没有跟他计较,饶有兴趣的跟夜承讲起了一些自己大学时期的事情,围绕着这首歌,讲了很多有意思的事儿,他们也给了钱给这位少年,一边往机场里面走去。
“哈哈哈——没想到你们也有这么中二的时候!看来你的大学生活还非常有趣呢,要是没有那个渣,男的出现的话就更完美了——”说到林菀的大学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