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心,可原来那个世界就不一样了。
越想越开心的郑云,先把鬼眼换成了阴阳眼,然后很快在街转角处,找到了一家当铺店。
走近当铺里,他拿出了一颗三克拉的小钻石:“老板,我想用这颗三克拉的钻石换点钱。”
中年光头老板,听见是钻石,立刻眼睛一亮,接着先是打量了郑云片刻,然后才接过钻石,用一只小镜筒仔细看了起来。
看完钻石,中年光头老板,上下开始打量起了郑云,笑道:“朋友看你斯斯文文,是干什么的,这么贵重的钻石也拿出来卖?”
在郑云看不见的柜台后面,光头老板的右手已经放在了柜台下的一个按钮上,如果他好欺负,随时就准备叫出帮派小弟。
看着他的模样,哪能不猜到他的想法,70年代的香港,这些黑社会非常的猖狂。
做好了准备的郑云,故意伸出右手在柜台上敲了敲,脸上则是挂着轻松的笑容:“老板,我不是来聊天的,看也看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开个价了。”
光头老板下意识的被郑云右手吸引住了目光,注意到了他手上的枪茧。
又试探了几句,郑云没给他任何的消息。
有些拿捏不住主意的光头老板试探的问道:“十五万活当,二十万死当。”
“死当。”
和郑云心里的价格差不多,这些钻石的品质都不错,一颗能卖个三十万,可那样找买家,实在太浪费时间了,并且大批量的出货,很容易碰到黑吃黑,70年代的香港治安是真的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