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风流猎艳
作者:商羽
男主角:雷默平
女主角:韩秋水
内容简介:
这洋人的脸皮简直比815水泥漆还厚嘛!
老爱在校园里与她演出限制级镜头
害她频频成为校园头条新闻的焦点
已是名草有主的人还想拉她当备胎?
拜托!她又不是二手货接收站
才不想和这“花”名昭彰的黑轮兄沾上边呢!
不是他爱吹牛皮,像他这种品质特优的男人
谁能和他闹上一段花边,还得算三生有幸呢!
她居然为了巧克力将他出卖,还论件计酬……
正文
当烈火遇上秋水 陈毓华
认识商羽一半源于缘分,一半出自同是埔里人很难不碰到的机率,因为常去的租书店就那么几家。
她年纪小,却有着十分坚韧的耐性、理想,总是不达目的锲而不舍。
她爱笑,笑起来总是惊天动地,少少的愁绪和茫然收拾得很恰当,除非和你相熟至极,否则你只会以为她生性带着快乐因子,未免太过不知人间疾苦。
其实不然——
毓华很少板起脸来说些什么的,很明白自己不爱长篇大论,也晓得人生是需要每个人去跌撞流血流汗才能顿悟自己该走的路……唉!又有点严肃了……
自己行走在写作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的,这篇序最大的目的就是想告诉商羽,加油!
可以想见当这篇序印成铅字时,商姑娘她肯定会嘟着红唇埋怨:
“人家不来了啦,那有人把人家的序文潦草带过,只用几百字充数的。”
诸位读者瞧瞧,毓华连她的语气都能模拟个几分来,由此可知商羽的撒娇功夫无远弗届了吧!
虽然身处的出版社不同,但仍诚挚献上最衷心的祝福!
楔子
若男人猎艳——美女,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女人猎艳——美男,是否也是理所当然的呢?
不过,若我有本事可以猎艳的话,不论是英俊如汤姆克鲁斯,或是钱多得可以砸死人的王永庆,虽然老一点也还可以将就,还是性格如梅尔吉勃逊、安东尼霍普金斯……我想我是一律来者不拒的。毕竟再怎么说,这些人没有“钱财”,也有“人才”嘛!
但是,有一种人,是绝不会出现在我的理想范围内,不论条件再怎么好,这种人都会是我的禁忌,而且是我连碰也不想碰,甚至连想打交道的念头也省了的人。
你问我那是什么样的人哈哈!让我来为你们解答吧!那种人就是——风流浪子!
别问我为什么!因为在二十世纪末,医药科技皆发达的现代,爱滋病仍是不治之症的榜首!所以——
风流者,我禁猎。
韩秋水ˉ于孤单的圣诞节ˉ
P。S。 但,我可以怀抱一个浪漫的梦想吗?当我遇上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时,在我第一眼看见他时,就可以确定——
他……会是我的“生命共同体”。
第1章(1)
十二月的台北东区。
随着圣诞节脚步的临近,街道上、骑楼前,处处可见川流不息的人潮,在在显示这个非凡又浪漫的日子,有其重要的意义存在。连一向不太喜欢逛街的韩秋水,也顺应潮流的去“屈臣氏”买了一盒金莎巧克力。
我咧……真是没天理!
韩秋水在走出店门口时,心有不甘地直盯着手上的一大盒金莎巧克力干瞪眼,她实在希望这盒外表看来美味,连吃起来也可口无比的零嘴是买给自己吃的。
可是她那个校刊社的宝贝学姐,指定、规定还外加威胁利诱的强迫她明天晚上去她家参加圣诞派对时,一定得带礼物去。
这是什么世界明明是学姐恐吓她得去的,为什么她就一定得乖乖的出门来祭荷包,而且对象还不是自己
若不是别有目的,她——韩秋水,绝对是威武不能屈的……呃,小女子!
韩秋水恼火地走到了“金石堂”,收住了前进的脚步,决定转向书店里去;身为校刊社文编之一的她,一向是爱书成痴的。同时,她也很爱音乐,一直梦想着能正式学琴。这次若不是因为学姐允诺要介绍她向某位名师拜师学艺的话,姑娘她又怎么会在人潮汹涌的忠孝东路上闲晃呢
她闲散踱步,但目光却专注在整排书中。若说看书知其人,对她一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