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嗯,早知道当初就忍一晚好了。”
看着那一坨烂泥的汉堡,罗森恶寒的摇了摇头,这就是他对福克斯的邀请,十动然拒的原因。
没办法,他是真的打不过这个女人。
作为公会的王牌杀手之一,福克斯和十字架一样,都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们的心脏可以每分钟跳跃四百下,让他们进入一种玄妙的、类似子弹时间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可以用手枪射下飞着的苍蝇的翅膀,能从隔着几十米的大楼跳上另一座大楼,经过训练后,还可以用枪打出弧线射击,甚至可以开枪拦截住另一颗子弹。
这也就是在漫威世界,换做罗森的前世,牛顿的棺材板都要盖不住了。
“十字架会找我?真是开玩笑。”
罗森笑着摇摇头,作为了解剧情的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前行动。
所以,他在公会里一直都是一个老好人,从不与人发生矛盾。
再者,他也知道十字架为什么叛逃,就算对方想要找公会内杀手的麻烦,也会从最顶端的那几位,像是福克斯、x以及屠夫等人开始。
不然岂不是平白浪费可贵的出手机会,过早的暴露自己吗?
“不过,我还是早点回家比较好。”
简单的收拾过后,罗森擦了擦手,决定收摊回家。
他是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进行思考,可谁又能保证十字架一定这么想呢?
罗森从心了,他打算先回到家里,暂时避避风头,等剧情发展到合适的情节时,再出来展开行动。
就在他刚要准备就绪打道回府之时,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了餐车的窗口前。
“抱歉,今天已经打烊了。”
对方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罗森看不清来人的脸,心里警惕,悄悄将手朝腰间的枪袋挪去。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选择那么做。”
鸭舌帽男人低沉着嗓音说了一句,随后抬起头,让罗森看清了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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