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论文的同时,我终于在一间不大不小的银行得到一个实习的机会。在Treasury部门,当然不是金库main treasury,而是财务部的那种,具体工作是核对几个中转账户的资金进出,把相对应的划入和转出匹配起来,然后对冲掉。听起来很白痴,实际上也是,但是这样的进出帐每天有成千上万笔,牵涉汇率问题,做起来却需要很大耐心和仔细。
而且,这样一个预计年薪不到5W刀的位子也不是拿稳了的。原本在财务部做Part time的Ms。 Morrin也想要转成全职工作,加入了竞争。我开始觉得她挺可怜,因为此女30多岁,做家庭主妇多年,离了婚,因为经济原因才出来做事。她只有一个社区大学成人再教育的文凭,穿超级市场里买来的几十块钱的鞋子,做事瞻前顾后磨蹭的不行。但是,两个月之后,我就是输给了这样一个人。带我的mentor给我的评价是smart but not the best fit for this job。财务部经理与我握手,祝我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属于我的career opportunity。两年之后,我和Ms。 Morrin在机场偶遇。她已经升了两级,刚刚从伦敦培训回来,减了肥,穿着得体,带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不得不承认,当年的我比起她真的缺少了一些东西。生活,我慢慢体会到真正的生活的滋味儿。
我回去气的大哭,恨死了这个女人,觉得她肯定是马匹功夫了得。
“我要是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哭哭啼啼的问林晰。
“会找到的。”他只管摆弄他的相机。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我追问。“我觉得好累。”
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要工作,我养你。但是,他却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最好问问你自己怎么办,你会想到办法的。”
我发现我的境况斌不比有个拖欠抚养费的前夫的Ms。Morrin好多少。我的男人会帮我改履历,帮我写信封帮我寄信,和我练习握手、模拟面试的情景,但是不会说:“你看起来好累,停下来吧,我来养你。”
第二天我擦干眼泪,继续写我的求职信。一次去一家化妆品公司面试一个市场部的职位,到了那里发现他们竟然通知了所有寄去简历的人,房间里坐得满满登登,当然原本约好的时间也是不作数的。从下午3点等到6点多,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终于轮到我了,HR的女人看看我的黑色Jipsy单肩包,说,“我们要找一个年薪4万五千元的市场部助理,你觉得你合适吗?”语气里透着些揶揄。我很想说,适合适合,求你考虑一下我吧。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恐怕不合适,再见,女士。”然后,转身,骄傲的走出去。
到了外面才发现自己又做了件完全没有sense的蠢事。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开车回去。天已经黑下来,经过一个冷落的街区,等红灯的时候,我正想心事,突然有人来开我的车门,一个黑人,拿起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包就要跑。我一下子扑上去,抢回来,他拉住背包带子往外拖,我力气没他大,就整个人压在包包上面,一面拼命的大叫。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可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又有车子经过,那人才松手跑了。我浑身发抖的关上车门,锁上,立刻离开那里。一路上慢慢的平静下来,擦掉眼泪。想想实在后怕,自己当时很有可能受伤甚至送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勇,或者只是借机会出一口怨气,好把找工作受的委屈排解掉。
这件事我后来始终没有告诉林晰,只是对他感叹,4000刀的包包果然比较牢。我再也不想让他因为舍不得我而做出有违他初衷的事情,我不想强迫他说“我来养你吧”。就像他说的,我看到自己骨子里是坚强的人,我不想再做出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03年春天,在1次笔试,1次assessment center测评,和3轮面试之后,我终于拿到现在这份工作的offer。我很得意地拿给林晰看,然后可怜巴巴的对他说:“这点薪水在纽约只能住贫民窟,能不能来跟你住啊?”他拥抱我,点点头。也许注定了的,他永远要对我让步。
2008…10…29 11:24:23(第45楼)
36)
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洗一次衣服,换下来之后喜欢到处乱丢;拿书出来看,看过了从来不会放回原处;护肤品化妆品,各种首饰小摆设浩浩荡荡摆了一桌子;我的衣服鞋子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