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人家小姐什么东西,快点拿给我,要不然,我把你带到优力古魔法师那边去!”
拜一千零一夜神话之赐,许多坏心的魔法师在埃及此地的小孩子心中,早已留下不少可怕的阴影,就像是以前小时候听到虎姑婆,总会不寒而栗,头皮发麻。
“求求你……我不要去优力古魔法师那边,你别带我去……拜托你……”小男孩的声音出现极端的恐惧,眼泪早已在眼眶内打转。
“那可以,把东西交出来,大哥哥我就不带你去。”毓夫掌心一摊,深邃的大眼再一瞪,立即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
只见小男孩从破烂的大口袋里拿出一个女用皮夹,枯枝般的手指让毓夫看了好不心疼,这一看就知道是贫苦人家的小孩,若非到了肠子黏肚皮,他也不会去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
毓夫将皮夹接过后,便将小男孩放下来,他从腰包里掏出十块埃磅交到他手上,“去买一些吃的,记住,别再抢人家的东西了,明白吗?”
小男孩颤抖地将钱收下,趁毓夫一不注意时,往他的脚背一蹬,接着便快腿一提跑得不见人影。
“哇……痛死我了,这小鬼……”毓夫像只独脚木马,不停在街上跳着,这一踹还更不轻,可见这小乞丐是扮猪吃老虎,骗取他的同情心。
脚上的疼痛才稍稍暂缓,街角随即冒出两道人影,薛大冠与那位被抢的小姐总算追上他们,不过,眼前所见只剩毓夫一人,小男孩早已溜得不见人影。
“有追到那个小鬼吗?”女子一把抓住毓夫的手臂,着急问道。
毓夫点了点头,胸口还微微喘气着。
“那人呢?”女子又再追问,好像毓夫帮她追小偷是理所当然的。
“跑……跑了!”真痛,看起来皮包骨的样子,还挺有力气的。
“什……什么,你让他跑了?”女子惊呼,一张粉唇半张在空中,她还一手按在额头,不解地责怪。“我的天啊,你一个大个头,跑输一个小鬼?”
毓夫什么话也没说,掌心一个摊上,上头一个LV皮夹好端端出现在主人面前。
“我没跑输他,只是他还了钱包,我就放他走了。”
女子看到自己的皮夹又出现在眼前,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让她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得快要飞了起来。
“女人……真是个善变的动物……”一旁的薛大冠看了,不禁摇头兴叹,怪不得人家会说,女人心海底针,始终捉摸不定。
“呐,这皮夹还你,有件事我必须提醒你,在这种回教国家,女孩子家最好不要穿袒胸露背、露大腿之类的衣物,对伊斯兰教徒而言,女性这样的打扮和裸体是一样的,既然如此就不要埋怨埃及男人对你毛手毛脚,或者受到小乞丐们的觊觎。”看她穿得清凉惹火,为了她好,鸡婆点也是必要的。他说了一长串,女子却不停翻看自己的皮夹,越看眼神越不对,和之前那种眉飞色舞、咧嘴而笑的模样截然不同。
再抬眼时,发现女子正用一种气愤、憎恶、不解的眼光看着他。
“里头有两千美金和我的一张全家福照,请你还来!”女子态度极为不友善,和善的眼神转眼间变得锐利。
“还?还什么还啊?我又不欠你钱!”俊美的容貌一怔,五官整个放大了起来。
女子仔细打量眼前这男人,一身帅气的卡其色猎装打扮,肩宽胸厚的,明亮爽朗的五官,在这种热带沙漠性的气候下,还是保持着健康干净的肤色,怎么看也不像那些乌漆抹黑的中东人。
人说,相由心生,那张脸和一些鸡呜狗盗之辈,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所以要说他拿了她皮夹里的钱和照片,说服力其实是不够的。
“可是我里面的两千美金和一张照片怎么会全都不见了?”
“我看看!”他拿过她的皮夹,翻开一看,里头半张纸钞也没,只剩几张信用卡和一张丢掉身份证。
云翩翩……
好美的名字喔,而且还是七十年出生的,真是年轻得很,才二十二岁就长得腿长腰细,胸大臀翘,一张瓜子尖脸配上动人的五官,要说在这种皮黑肉肥的非洲地区不被注意,这些男人除非都瞎了眼睛。
“你在看什么,快把皮夹还我!”云翩翩似乎注意到对方在看她的身份证,情急之下快手将之夺回。
她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更让毓夫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粉嫩雪颜上灵气般的五官让她整体看来更具神韵,虽是仅搽上淡妆浅粉,仍掩不住那美艳的花容月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