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暮沙轻笑出来,打圆场道:“爹地,恐怕他是习惯了医院的味道。还有,我猜啊,那里能让他找到救世主的感觉。只要一刀在手,就一切搞定!说不定他还随身携带手术刀呢,天天枕着它才能入眠。”
“嗯?”綦连端一愣,旋即摆摆手,“沙沙你少插科打诨地帮这小子说话,他如今是越来越不把我的话听进去了,你还给他撑腰……”
綦连客静默片刻,明智地不做任何辩驳,道:“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我上楼休息了。”
这一次的战争,依旧是綦连客胜出。古暮沙早就知道,不会有奇迹出现的。
05 巧遇男友劈腿
乱世佳人酒吧。
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所在。
有人借酒发疯,而后被服务员有技巧地制止;有人孤饮自酌,在角落里自得其乐;有人情绪激昂,迪厅里疯狂的音乐极其适合放纵地蹦跳;有人只想寻欢作乐、风流快活,钢管舞区每时每刻都有演出;色情服务在这里是公开的秘密,谁会管它?只要大家各得其乐,谁来管这个闲事?如果赌兴大发,也自有赌区任君一掷千金、纵横赌场……总之,只要你有找乐子的需求,而这乐子只要不是杀人越货、走私贩毒,只要来到“乱世佳人”,就决不会败兴而归。当然,为此付出的,是不菲的费用。
古暮沙单手支在吧台上,慵懒的身影溢着难以言喻的妩媚,她抚了抚额发,冲吧台里面背向着她正在调酒的人道:“给我一杯……唔,随便什么红酒吧。”看看身侧默立的挺拔身影,勉强改变了自己的初衷。
“红酒?”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人讶异地转过身,“我没听错吧?还是你脑袋坏掉了?”嫣红的薄唇微微扬起,调酒师兼老板的女子似笑非笑,妩媚而雅致的面孔掩不住诧异。
“没错。”古暮沙将脸埋在双手中,低声哀叹。
她只是要了红酒而已,身边那位居然还是用不赞同的眼神瞪她。——红酒,只是红酒啊!唉唉,如果綦连客知道她以前点酒绝非如此含蓄,而且绝对不是优雅地轻斟慢饮,而是一杯接一杯,他会不会愤而拂袖离去?真是……太刻板了,和她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呢。去了一趟大洋彼岸的花花世界,居然还能顽固不化。或许,本就不该拉他到这里来的。
可能是她手下的人才太好用的原因,她这两天太闲,精力过剩,难以入眠。干脆爬起来,开了爱车沿着环湖大道跑了两圈,不知不觉开到市医院附近,便索性顺便接他下夜班。其实那也不算是夜班。他是不用上夜班的,如果不是有临时的大手术要做的话。他是市立医院里有名的青年才俊,人品俊雅,医术高超,如果不是因为碍于工龄限制,不能明目张胆地连续跳级,他早就能成为主任医师了——不过大概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吧,毕竟规定是死的,人这种生物可是活络得很哪。再往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向着院长的位子前进,康庄大道,金碧辉煌,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
在医院里等了许久,好不容易等到他从手术室里出来,她倒有些困顿了。一路过来,还是他这个在手术室里站了一天的人负责驾驶——也不知算不算疲劳驾驶,反正就算被吊销的话,也不会是她的驾照。本来打算一直开回古家大宅,偏偏在路过乱世佳人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于是么,禁不住好奇还有一丝丝所谓郁卒,就拖着他进来了,无视于他黑着的一张脸。结果证明,她的一意孤行,根本就是自找罪受。
红酒嘛……花弄影目光扫过古暮沙身后的男人,微微一笑,没有再接口,依言端来一杯。
“哦,对了,再来一杯……”抿起了唇,古暮沙实在拿捏不住是该点可乐还是其他什么饮料。只记得小时候的他经常抱着一瓶瓶的可乐,但现在,虽然同住,古暮沙突然发现并不了解自己这个唯一的小弟。出去了那么久,谁能说得准他现在的爱好呢?
“一杯水,谢谢。”綦连客接口,向花弄影点头致谢。
目光再次飘过他身上,花弄影嘴角扬起莫测的笑意,可惜古暮沙没有注意到她诡谲的神色。只是一杯水啊……她开这家乱世佳人几年了,上千个日夜,形形色色的客人,他是唯一一个要白开水的,也是沙沙带来的那么多男人里面看上去最,嗯,最顺眼的一个。好吧,就一杯水好了。
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綦连客慢慢地喝完了那杯白水,靠在椅背上放松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和身躯。灯光不停地旋转,色调斑斓炫目,亮度却极低,一个个在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