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我脚上的五个指甲, 居然都由透明的,变成了黑色的!
我的脚从来没有涂过指甲油,现在却黑的透亮,像是一只只的骨碌碌的黑眼珠一样!
可是,脚却不痛不痒,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像天生就是这个样子般自然。
“这是什么东西?”我头皮都麻了,立刻想起来了古装电视剧上的桥段:“我……我是不是中毒了?”
“这不是毒……”程恪的眼睛里掠过了一丝心疼来:“这是冥虱,一种寄生在人身上的东西。”
“冥虱?”我又是发慌又是好奇:“一种虱子?”
“一种尸油炼制出来的妖虫……”程恪声音又低又沉:“先行侏儒俑一般是绝对不会开口说话的,除非,它完成任务之后,正给饲主报信!看来,这个先行侏儒俑,不是误打误撞跟上你的,而是有人派遣过来的!”
我瞪大眼睛,立刻想起来,那个先行侏儒俑是想着要伸手抓我的脚踝来着!难道,就是那会被种上了这种寄生虫吗?
想到这里,我赶紧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被人给盯上了?”
“别怕。”程恪一手握住我的脚,沉沉的说道:“万事有我。”
“可是,被这种东西碰上,会怎么样?”我吞下一口口水:“我……会死吗?”
“不会……”程恪顿了一下,才说道:“但是,会比死更难受。
先是脚趾甲,接着是手指甲,由下往上的变黑,等到你的眼白也变成黑色的时候,就救不了了。”
“活尸……”因为事情来得太快,我只顾着惊骇,根本来不及去害怕:“我会有多长时间,变成那个活死人?”
“我不会让你变成活死人的。”程恪握在我脚上那冰冷的手指头更紧了一些。声音决断如金石:“不管用什么办法。”
“这个东西,还有解救的法子?”我赶紧问道:“我要怎么做?”
“方子,就是那冥虱主人的血。”程恪低下头,盯着那一团烂泥,那股时有时无的邪气浓重到了极点:“这是我的事,除了相信我,你不用做别的。这是他们,自寻死路。”
那股寒气凌人,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程恪……想害我的冥虱主人,是谁?”
“就是你很感兴趣的,四处追杀养鬼师的人,这一次,把你也当成养鬼师了。”程恪重新给我穿上了鞋子,面若寒霜:“陆荞,无论如何,我不会再放手。”
再放手是什么意思?是在说李明朗把我拖走那一次?没来得及问,程恪已经牵上了我的手,往外走了出去:“咱们回家。”
出了医院的大门,朝阳正从地平线上升起,医院门口开了大片的蔷薇花,朝阳照耀在程恪的身上,让他即使眉头紧锁,寒意森森,也看上去好看的不真实。
现在我性命攸关,该是心惊胆战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手被程恪冰冷的指头握成了一团,攥在了手心的时候,我居然真的不怕了。
难道我真的相信他?就跟我对李明朗说的一样,只要能活下去,我就心满意足了,可是现在,终究混成了一个生命垂危的人,为什么我竟然这样释然?
我这才开始心慌了,这不像是我,为什么,我变了?
“程恪……”我忍不住问道:“那些人,为什么要追杀养鬼师?”
“他们跟我一样,也在找什么。”程恪将我的手握的更紧了一些:“为了找到,不惜一切代价。”
“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能让你们这样趋之若鹜?”我小心翼翼的问道:“难道是什么宝藏?”
“比宝藏,要珍贵的多。”程恪的声音冷了几分:“那个东西,可以让人得到一切,也可以让人毁掉一切,这个世上,本来不该有那种东西的。”
“存在即合理。”我忽然想起来了以前上过的哲学课:“也许,那种东西的存在,就是想让闹一个天下大乱。”
程恪侧过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忽然笑了:“有道理。好像红颜祸水,天生就要倾天覆地,怪不得别人,怪不得她。”
回到家里,我居然还有心情躺下来,睡了个觉,也真是越来越心大,感觉自己跟程恪绑在了一起之后,有了破罐子破摔的意味,每一天都像是捡来的,不活一个够本,对不起自己。
再醒过来,窗帘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下去了,我自嘲的想着,这样昼伏夜出,要修炼成了猫头鹰了。
程恪听见了我起来的动静,探了头:“睡好了?”
恍恍惚惚,忽然想起了我爸我妈来,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