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俊朗的男子赶来。
“赵槟,字德柱,是我的族弟,悍勇无匹不畏死,可堪此任。”
赵宠介绍道。
“是个壮士,来人,赏金十斤!”
张邈看着雄壮的赵槟,一脸的欣赏之色。
太史慈:“......”
......
不多时,太史慈、曹仁、赵槟三人汇聚,共有四百九十九骑和一个步卒。
那步卒是一个尤其魁梧的壮汉,身高八尺有余,体格魁梧,胳膊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
赵槟已经足够魁梧了,但在此人面前,就好像小了一号。
“这,德柱,我们此行数千里!”
太史慈拱手道。
“子义,无妨!”
赵槟摆了摆手,“这是我麾下的勇士,他叫典韦,曾于闹市之中杀人,而追兵数百不能近身。
你别看他魁伟,但脚力不亚于骏马,还曾逐虎过涧,把老虎撵的精疲力尽。”
“这......”
太史慈怔住,“莫不是杀死富春长李永的那名义士?”
“正是某!”
典韦瓮声瓮气的回应道。“不是某不想骑马,也不是某不会骑马,实在是身子榔慷。
马儿驮了某,跑不了十里地!”
“哈哈哈哈!”
闻言,太史慈笑了起来,“就怕你脚力跟不上。”
“让某吃饱饭就成。”
典韦摸着肚子道。
闻言,赵槟的脸色上露出了一丝苦色。
太史慈不以为意,忽地弯弓一箭射向天空。
弓似满月,箭如流星。
射完之后,太史慈好整以暇的开口道:“一、二、三......”
刚说到三,天上一个重物掉了下来。
众人定睛看去,赫然竟是一只老鹰,那巨大的体格,足有五斤重!(汉斤,约1113.6克)
“晚上吃这个怎么样?”
把众人惊讶的神色尽收眼底,太史慈哈哈一笑,问道。
“可以!”
典韦点点头,又摸起肚子,“不过一只不够,五只吧!”
这次,轮到太史慈愣住了,当即回头道:“孙剑,把箭矢捡起来,如此是要省着用了!”
闻言,他身旁的一名青年纵身下马,捡起了老鹰。
“哈哈哈哈!”
众人再次大笑起来。
......
目送四百九十九名骑卒和一名步卒离去,张邈返回了大帐。
刚进大帐,他便摔碎了一只酒爵。
这时,刚进来的张超吃了一惊,问道:“大兄,何故如此啊?”
张邈忿忿的把一封信递了过去。
“陈留孟卓......”
仔细看完了一封信,张超疑惑道:“大兄,这挺好啊,本初虽然和刘岱结为亲家,但私底下,却是和你亲近呀。
这么好的事情,只找了孟德和你。
只要两百勇士,若是事成,那可是莫大的功勋。”
张邈冷哼一声道:“想当年我和本初、孟德等人来往,都是平辈论交。
也是本初平易近人,没有公族的架子,大家才能成为朋友。
可是现在呢,我们不过尊他为盟主,他就真把自己当盟主,把我们当成下属了!”
张超疑惑道:“大兄,没有吧,这信写的很亲切啊!”
张邈深吸一口气,“这里面通篇是很亲切,是不是有种礼贤下士的感觉?”
“是啊,是啊!”张超不停的点头。
“就是啊,大家都是平辈论交,他却和我礼贤下士,这不是傲慢么?不是把我当成属下么!
你看看孟德,孟德之前投奔于我,我待他可有礼贤下士?
而且,现在孟德虽然被袁绍表为奋武将军,可依旧兄前兄后的。”
张邈愤声不已。“我可是纯正的党人,八厨之一,资格比他老,年纪比他大!”
“这?”
张超顿时苦笑起来。
他这个大兄什么都好,豪爽大方,待人真诚,从来不吝啬财物。
但是,就是喜欢以老大兄自居......
......
与此同时,一行车队抵达了并州雁门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