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但在这里被适篡改成了抹杀了阶级性的普遍适用的“公共意志”,也正符合此时私有制、小农、私营小生产者大规模出现的时代,他们的“意志”需要被体现。
这种公共意志的基础,是利,是更多的利,是趋利避害,是舍小利而得大利的选择。
正如墨者在沛邑市井与那些手工业者们先讲了墨者定义的“权衡之权”且很容易被那些手工业接受一样。
适的这番说辞最先被接受的,也是那些聚集于此的沛邑手工业者,以及那些被灌输了私田制度是此时乐土的商丘村社的村民。
并不难理解的道理,足以动摇天下的根基,只是看起来并没有那样骇人。
…………
…………
PS:
我是机电狗,不想也不擅长写这些东西,深知这东西很无趣。可墨者距离这些东西是最近的,同时也是最远的: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和秦墨、之前的叛墨一样,很容易和法家合流。明令、严法、什伍、株连、泰勒制军工等等这些,刨除掉墨者本身追求的义,与法家合流就像是米饭配菜汤一样毫无滞涩。
这些什么思辨的东西很无趣,我一工科生也不擅长,但很重要,这是无冕之君立足的合法性问题。解决不了,纵然争霸得了天下,也不可能比历史上的大秦帝国做的更好了。
如果不解决,齐楚燕韩赵魏秦俱是华夏,直接入秦便好,何必麻烦。
未分家和被未被修正的墨者,很趋近原始自然法思想,他们坚信人可以推断出最符合人利益的法律道德,而这种思想是理性主义和天赋之权的基础,当然也是雅各宾理性恐怖的源头。
但墨者对科学的认识总结却又是经验主义而非理性主义的,却在人文上走理性自然法的路。
同时,墨者的义利统一,又有点像是边沁的“功利主义”。
当然,都是有时代局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