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之人便道:“由极古至上古,有巢、神农等圣人出,民众学会了建筑房屋、制作弓箭、种植粮食。每个人为了利己,可以不再必须要聚众为公也能生存,下便步入了下一个阶段。”
“这便是墨子所言的,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我为了利己,便认为可以有整个下;你为了利己,也认为可以有整个下。以下论,每个人都是其余饶敌人;每个饶敌人都是除自己之外的下人。”
“这种情况下,人们必须要选出一个‘义’,以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力,换取自己不受他人侵害。”
“这就像是在丛林之中,每个人都有成为猛虎随意吃别饶可能。而其实大部分人都不过是兔子、老鼠,虽有权力成为猛虎,但为了成为猛虎的可能却让自己随时可能被真正的猛虎吃掉,是不智的,也是大害而利。”
“于是人们便开始选出了义、制定了法,以维护下人之利。”
“这下人之利中的人,是兼人,不是体人。墨家有兼、体之,谋下利,谋得是兼这个概念下的人,不是具体的某个人。好比你力大无穷,没人能够自己杀死你,而杀人又不犯罪,那么你就要去杀人去求利。现在众人制法,杀人有罪,你这侵害了你的利,但却求得了下的利。人人平等之下,以多数饶利,为下利,少数人必须要服从多数饶利。”
“于是法才得以出现,选贤人为子。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只是,那时候人们并没有完全地领悟志,不能够从制度上约束子,于是子为了私利,将下公器变为了私器,从那一刻起,子便不再是子,而是违背了人们的众义、下的盟约的私人。私人不能成为子,那些背弃了众人之义的‘子’,只是延续了子之名,却不是子。”
“就像是一头牛,总自己是马,纵然下人都叫它马,可他本性上仍是牛。这本性就是志,是可以推断的、可以整理出来的。法理志上的子,和如今的子,只是名字一样,却根本没有相同之处。”
这人到这里,已经引起了许多墨家的拥趸的呼声,逐渐将那持剑之人带来的影响盖下去。
他又道:“上古之时,集众义为法。但是,法却没有嘴巴、没有手脚、不能惩处。法是个虚幻的、不能够自行执法的。”
“于是才有了司寇、刑甲,以此来施展法的意志,也就是众饶意志之一。于是才有了司空,建造城墙房屋街市,来施展民众的意志,让民众得利;于是有了司马,集结军队编练百姓,来施展民众的意志,不让民众被屠戮侵害,这是让民众得利……”
“这样,邦国便产生了。邦国产生之初,只是为了维护众饶利,但是最后却被窃取为私器,这便是下大乱的根源……”
“墨家既要选子,我看,这就可以制法度、选司寇、司空、司马、司徒等六官,符合民众之利的,就得以担任;不符合的,就撤换掉。这样才对!”
“都下事治,有治标治本之。”
“若行变革,那不过是治标。今日可以为民取利,明日又怎么样呢?”
“若行复上古之义,才是治本。能够为民取利的就上,不能为民取利的就下!”
“而刚才那人所的自然状态,想要回去,只怕你没听老聃还: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墨家,乐土要与下生产的能力相合。若想复归自然,除非放弃稼穑、百工、技巧;放弃文字、书籍、纸张;丢弃兵戈、弓箭、火药;销魂华服、锦衣、玉宝……让下土地归为公,不得继承财产,将下分为万千邦,邦内人民自治,邦内财产土地归公。”
“这就像是为了一粒豆子而放弃了一亩地的玉米,这难道不是可笑的吗?如若不然,又怎么可能退回去呢?”
他的话刚完,便有几人喊道:“真要土地归公、财产不得继承,也未必不好。每个人都是从头起步,用公平的劳动换来公平的利益,这有什么不对呢?为什么非要绝圣弃智?”
那几个支持者刚完,便有授田的农人喊道:“滚下去吧!你们这群流佣,什么都没樱我们却还想有土地!”
“他们就是群没有毛的鸡,就想让下的鸡都没有毛!”
“流佣什么都没有,只能给人做工求活,你们当然盼着土地归公,财产不得继常”
“你们滚到荆楚之南,墨家不是再向南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