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缓缓向前。
骑在马上的人没有多言,都显得很是安静。
为首的红鼻子大胡子是不是的摸了摸腰间的酒壶,忍不住的想喝一口,但是却又不敢喝。
“哒哒哒”
就在这个时候,几道身影骑着马快速而来。
“将军,前面发现了罗马人的大军。”其中一人开口说道。
“哦?”为首的人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问道:“多少人?”
“人数大概有二十,穿着铁盔甲,正在向这边而来。”两者说道。
在场的人听闻,脸上都露出兴奋之色来。
盔甲!
铁盔甲!
虽然法兰克也不算穷,但是却不是谁都能够穿得起盔甲的,特别是铁质的盔甲。
只有大贵族能够装备得起来,所以能够穿着盔甲的基本上大贵族和他们的手下,当然了教会的圣骑士也是能够穿着铁盔甲的,没办法谁让教会有钱呢?
而普通贵族大多穿着皮质的盔甲,至于那些召集起来的农民能够有自己的武器就不错了。
这种情况就好像是大唐以前的府兵制一样。
大唐以前实行府兵制,平时士兵在家里面种地,战争的时候召集成兵,和后世某段时期的民兵制度有些类似。
不过,府兵在召集的时候武器盔甲是自己准备的,故而就有了东市买骏马,西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事情。
花木兰的家族应该是个小贵族,至少也是中产阶层,不愁吃不愁穿的。
而且还特别喜欢逛街。
背景买个东西谁没事跑了好几个集市?
估摸着长的应该很漂亮,至于为何不知木兰是女郎,你想想要是有个漂亮的女人天天和你睡觉你会揭穿她的身份?再傻的人也知道应该什么做了。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若是能够发生点啥,咱就可以从一个小兵变成贵族的家人了。
哪怕是入赘也是不错的啊。
古代的赘婿身份很低下,跟贱籍差不多,不能够科举不能够当官,但是好歹也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啊。
木兰,我不想努力。
富贵人家的赘婿的生活可比普通百姓要好的多了,衣食无忧偶尔还可以去去青楼。
而普通人根本跟不上这样的生活,毕竟大部分的普通人真没有钱。
就连召集起来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没有一把好的刀一身好的盔甲,有些人直接用竹片制成盔甲拿着定上几根钉子的狼牙棒就来了。
这样的队伍其实战斗力真不强大,但是若大家都这样,那就另当别论。
大军向前,终于见到了几十名骑兵正在骑着马向前而来。
这个时候,这几十名罗马的骑兵也发现了远处的大军,赶紧勒转马缰就逃。
虽然李墨举着黑龙旗帜,但是现在还是隶属于罗马的,所以被称之为罗马人。
其实也不奇怪,罗马这个称呼在欧洲很有号召力和影响力。
后世欧洲就出现不少的既不神圣也不罗马的神圣罗马帝国。
故而,现在凡是从罗马方向进攻法兰克的都统称为罗马人。
“快看!胆小的罗马人跑了!”
“快!快!快追上去,不要让这些罗马人跑了!”
“可恶的罗马人!今日就是你们的忌日!”
“今天我要让这些罗马人知道我的厉害!”
“征服罗马,让罗马人知道我们法兰克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
虽然对于拜占庭帝国的妖魔化在法兰克之中传的沸沸扬扬的。
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很多胆子大的人。
只要胆子大贞子都能放产假!
只要胆子大这些人啥也不怕,哪怕是传闻中拥有强大神灵保佑的罗马。
看着前方的罗马人再逃,红鼻子将军脸上满是狰狞,大喘着气。
“别让他们跑了!”他大声的喊道:“那些盔甲是本领主的!”
见到那些优良的盔甲他的眼睛都红了。
自己身为统领一个镇子的领主都没有一个盔甲呢,对方不过是几名骑兵凭什么穿上那么好的盔甲啊?不服气!非常之不服气!“放屁!那些盔甲分明是老子的!”
“谁抢到手就是谁的!”
“没错!谁抢到了就是谁的!”
“那一定是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