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她便要一辈子替人为奴为婢,若是主人家要让她去给七八十岁的老者当填房,她也要无条件的服从。
因为自从卖身契被签下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件物品,一件可以随时交易的物品。谁拿着她的卖身契,谁就是她的主子,就算是主子再将她买了,她也要服从。
一个人的悲哀莫过于如此。
这样的女孩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幸运的遇到好人家,遇到肯为自己赎身,照顾自己一生的人。不幸的便只能过着自己行尸走肉般的生活,默默的走完这一生。
而听琴就是这样一个幸运的女孩。
当有一位员外将她拍下的时候有一个人出了更高的价钱,这个价钱是这些乡绅们无法接受的,自然没有人再和她竞价。
因为临水月直接将听琴的价码,向上翻了十倍,三千两白银。
这些钱哪怕是在京城,苏杭这些大城市,都是无法接受的价钱,更别说小地方的土豪劣绅,这三千两银子或许就是他们全部的家产,甚至将田产,屋宅地契全部加在一起都值不了这么多银子。
而那些大城市的富商们虽然出得起这么多银子,但是让他们花这么多钱去买一个小丫头,他们也是不会拿出来的。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没有家世背景支撑的都是下等人,说句不好听的便是“贱民”,如同低贱的货物一样跟本值不了这么多银子。
(本章完)